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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西海岸新区香江路第一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掌门人 发表于 2023-5-16 13:44:21|来自:山东青岛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青岛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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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江路第一小学成立于1996年,先后荣获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山东省优秀家长学校示范校等称号。

一、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学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学校招生范围
     香江路第一小学招生范围:长江路办事处辖区太行山路以东、香江路以北、嘉陵江路以南区域;阿里山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丁家河社区以西区域;学校南侧的东小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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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生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一: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二: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三: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四: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四、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家长可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需注意:

     1.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2.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五、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

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

     学校将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若有空余学位,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七、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1.报名范围:学位类型1、2、3、4的学生。

2.信息采集时间:5月16日-6月5日

3.学校审核时间:6月17日-6月26日(具体审核时间见学校公众号通知)

4.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4日


第二阶段:

1.报名范围:学位类型5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5日-7月8日

3.报名方式:

      家长根据房屋租赁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若租赁在学校区域,但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请家长如实选择一志愿学校,一志愿填写错误的将直接进入二志愿的录取。建议家长在学生数较少的学区租房居住;

      二志愿可根据各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4.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9日-7月10日

5.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11日(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6.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12日

7.二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13日


补录阶段:

1.报名范围: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信息采集时间:7月16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同第三阶段。

5.学校审核时间:7月17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18日


八、相关提示

    (一)请家长及时查阅学校校门口的招生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推送的“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料审核安排及要求”,若需现场审核,由1名家长带领学生及时到校进行审核,同时做好一切疫情防护工作。

    (二)监护权变更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三)请家长真实、准确的提报相关入学信息,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备查,如审核期间材料不齐或不属实,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入学责任自负。

    (四)“新生报到”以学校下发的通知书上时间为准。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相关报名工作可关注教体局、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到学校门口以及孩子所在幼儿园了解。

    (六)学校实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86897836、86889202、18363979656、15589849612、15063037087。

招生监督电话:88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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