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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再出新政

飞翔de希望 发表于 2018-5-4 13:04:42|来自:澳大利亚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Reserved
屏幕快照 2018-05-04 下午1.04.12.png


5月3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岛城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通知就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据悉,通知自2018年6月3日生效,2023年6月2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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