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育二胎引发的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
二胎政策放开,婆家强烈要求我再生育,但是我考虑到自己年龄近40岁大宝12岁了,明确表示不愿意,除以上原因外,还有丈夫挣钱能力不强,公婆体弱多病无法帮助照看等原因,想想自己好不容易让大宝长大正好自己解放了,带娃的生活不想再有。
因此双方吵的不可开交。男方提出离婚我也同意,但是在财产分割时,才发现自己基本上一无所有。
1.男方婚前购买房屋只支付了房屋首付款2成,按揭款8成是婚后按揭的,也就是说这套房屋属于男方婚前购买婚后按揭,但是在2年前男方悄无声息将该房过户至其父母名下。
2.第二套房屋是婚后全款购买,但是只写有男方名,因为当时出差一个月就让男方全权办理了,结果现在男方以作生意为名,向其舅舅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将该房屋作为**物**出去了。
男方确实是做生意的,这两年生意确实不好做这些都是事实,向舅舅借款有银行的转账记录及说明,还有借条等。
问题是以上事实从明面上看是存在的,但是借款是否真的是用于做生意亏损掉还是只是为了逃避分割财产,我目前没有证据拿的出来。
3.由于我是公职人员,这几年下来公积金的数额不小,我的这部分财产有事明面上的,如果对方要分分割,我也没有办法的。
忽然发现自己在傻乎乎同对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时候,对方却不动声色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且看起来都是合理合法,我该怎么办?
下面是律师,给出的建议:
如果上述事实确实如你所说,确实对你非常不利,男方婚前房婚后按揭,实际上房屋所有权还是男方的,他有权利不经你同意卖掉,唯一能争取的就是婚后按揭部分你可以通过在房管局调取相关资料确认房屋卖价是否合理,最多只能就按揭款及其增值部分要求分割。
第二个房屋**问题,说实话现在生意确实不好做,如果你找不到证据,对方如果证据充足而且涉及到案外人,有可能法院在离婚案中不做处理,这样就有可能还要另案诉讼。
第三个关于公积金问题,确实是一人一半,这个没话说的。
这样说吧,如果男人提离婚时,女人最该做的事就是先搞清楚自家的财产情况,但是很多女人却是在与男人争论离婚的好坏多错,说实话,离婚好坏对错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结论自然不一样,但是很多女人却是很希望别人对她同情理解,却往往把最应该做的事情忘记了。
如果这样,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专业的律师积极应对吧。
我的看法:要是夫妻感情已经出现重大危机,一般女人还是想着正理,结果男的早就铺好退路了。希望万一有妈妈用到,一定要把该拿的东西拿在手里。再谈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