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合同:精装修“极其模糊”,涉嫌价格欺诈
在等待100多天之后,部分阅唐的准业主接到售楼处通知去“草签”,根据部分业主拍摄的阅唐出具的这份《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有关精装修的第三个附件可谓是“极其模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均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很明显,阅唐的行事风格,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还有一定距离。
在草签合同的附件中,涉及精装修的部分没有标明房屋任何部分装修的品牌和价格。阅唐的户型小则88㎡,大则超过130㎡,每平方米精装修价格2500元,意味着业主至少要掏出22万的精装修费用。请问,这种极其模糊的合同条款,如何能匹配我们“巨额的精装修费用”?这种极其模糊的合同条款,又如何保护我们的权益?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如此模糊的精装修标准,完全没有一个大企业的气度,不但损害中铁品牌形象、背叛业主信任,更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上述条款的嫌疑。
更为奇葩的是,阅唐将公共区域的装修费用也放进了合同里,有业主打电话咨询,售楼方的回应竟是:“都是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