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黄岛院区,也称西海岸医疗中心,又称山大医院或开发区医院,地处黄岛开发区五台山路1677号(灵山卫镇扒山村附近),此医院自2011年7月份开始营业。
我母亲于2011年10月24日入住此院,至2011年11月6日(*星期日)由于当班医生抢救不及时而不幸去世。给我们全家带来了极度痛苦和打击,还有此医院的冷漠态度让我们全家心寒齿冷,雪上加霜,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可现在感觉成了人间地狱!何来白衣天使?哪有良心道德?!可谓拿人命如儿戏,视平民为草芥!
一、抢救不及时:我母亲从11月5日(*星期六)下午5时多病情加重,到晚上十点左右病情已是十分严重,当时我们三番五次的叫值班医生救治,当班医生徐琳(当时不知道当班医生叫徐琳,是事发后知道的)当时不在值班,有一位年轻的女“医生”(我们怀疑她没有执医资格)在和人通电话,听见她们的谈话内容推算她可能是和没在值班室值班的徐琳通电话,但徐琳就是不到现场抢救,在叫急了的情况下,那位我们怀疑她没有执医资格)的女“医生”到过病房说要找其他医生会诊,但迟迟没见到医生到病房,当再次去医生值班室去催时,有个医生说:我们会诊不用到病房。会诊看不到病人如何会诊?!且该“医生”进行了给药、打针,从该晚十点半左右直到11月6日(*星期日)早晨6点左右以前,病人病情一直非常严重,病人家属又几次到医生值班室及护士值班室都空无一人,直到六点左右病人呼吸急促、严重昏迷病危,我们非常着急再次跑到医护办公室大声呼叫救人,这时当班医生徐琳才迟迟到现场抢救。当班医生徐琳在危重病人处于病情严重时应全程跟进诊治抢救,而徐琳却不作为,置病人家属和病人生死而不顾,导致病人去世。在整个治疗和抢救过程中,徐琳医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存在严重过错,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存在严重过错!
二、此医院的死亡记录上明白写着我母亲去世时间:2011年11月6日08点02分,而临时医嘱单记载的是09时21分,记录死亡时间不一致,前后相差1小时19分;并且病历上记载2011年11月6日08时15分还有院内会诊,请内三科会诊,08时41分继续给我母亲用药,08时41分床旁心电图检查,09时21分又一次宣布临床死亡,又一次尸体料理,10是19分再次院内会诊请内三科会诊。自08时41分到11时43分继续给死者用药?!请问给谁会的诊?!给谁用的药?!给已经去世的人会诊、用药吗?!真是滑稽透顶!医生的道德哪里去了?!良心哪里去了?!这就是此医院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职责和真理?!
三、11月6日早晨8时02分我母亲去世后,大约十几分钟后我们提出要求封存病历,张亮医生说必须等医务科人员及徐琳医师签字,但张亮医生称徐琳在青岛,正从家里往医院赶,至9时30分左右又称坐上车马上到,到11时张亮说徐琳在车上马上到,这时张晨副院长进来一屁股仰坐在凳子上,晃悠着两只大腿傲慢的说:“我是这个科的主任,徐琳早到了,我让她在门诊替我值班,怎么了,医院死人是常事,你们愿找谁找谁去。”大约11时30分左右,徐琳出现在医师办公室,说昨晚她根本没有回去,一直在值班宿舍呆着,也并没有替张晨值班。此医院的这种骗术的目的是什么?一直到下午14时30分多,院方代表曲主任才出现在办公室和我们交涉,而我母亲从早晨8点去世到和院方曲主任交涉完直到下午四点半多才离开那个冷酷无情、视人命如草芥的杀人医院。让亲人何以忍痛难堪,让逝者如何安息?!
现在我的老母亲去世已快一年了,至今此医院也没有个正当说法,我父亲已70多岁,他经不起如此打击,去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现在已是老态尽显,满目凄凉,经常老泪纵横。我母亲是个富有善心和同情心、热心肠和勤劳的人,经常与人方便和帮助,与人很少有争吵,有与母亲不合的人数落母亲几句,母亲也是一带而过,而现在是人去楼空,再也没有了疼我养我的老妈,再也看不见老妈常露的笑容,再也听不到老妈爽朗的笑声,也没有了老妈说的知心话。谁也没想到母亲会遭此残酷命运,极度悲痛之余,想起为什么医院会有如此冷酷和冷漠,如此的拿人命不当回事?!
一、从法律角度上看,医疗事故最不利的一方就是患方,一是医疗专业性比较强,对用药打针等治疗方案一般人都不懂,只能求助于医疗事故中心,而此机构的人员大多是各大医院的人员,本身就很难凑一起,即便你凑在一起,彼此各大医院都互有通气,怎么可能对患方公平?并且如果你想要弄明白患者在治疗方面的用药用针是否有过错,还必须通过尸检,这是绝大多数亲人都所不愿意做的,逝者已逝,入土为安,而这同时也是医院所有恃无恐的一点,医院也抓住了人的这种心理。即便患者亲人真的决定要讨个说法决定做这一步,那也得将死者冰冻几天,等医疗事故中心的人凑齐,那也是亲人们所不愿见到的。当时我母亲去世是早晨8时,此医院就是运用拖延时间的办法,迟迟不肯出面解决问题。我们想要封存病历,不是那个未到就是这个没来或是那个不齐,运用一切谎言进行拖延时间,直到下午四点半多才得以封存病历。并且国家新法规定,患者家属可以复印病程,此医院以未接到文件为由,就是不肯给复印病程。再就是请律师,懂医疗方面的律师寥寥,就会在官司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说医疗官司在法律角度上对患方不利,我觉得这也是法律上存在空白。并且此医院和当地各大报纸媒体交好,也无人敢于报道此事。
二、从良心上讲,现在的医生待遇非常可观,除去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说,我看到报纸上曝光的真是惊人,单就是大夫开药开针的内部提成,就足够使他们过上丰厚的生活,再加上病人手术治病很多人送上红包,应该是满足了,患者多花点钱为求个心安,没有别的要求,按说能让医生尽心尽力,可即便这样,更让这些“白衣天使”们丧失了人的本性,丧失了做医生的基本道德,基本良知,唯钱权至上!多少急诊因为钱一时不凑手而枉送了性命,多少病人因为没能送上钱医生不及时治疗而忍受病痛?!还有多少即使送上钱还是拿人命不当回事而延误治疗不作为而枉送性命?!天理何在?!人性何在?!这种医生即便是有一个也足以让很多人枉送性命!更何况也是不止一个!是社会惯了他们,让他们视人命如草芥,对平民如儿戏,更是他们自己惯了自己!
恳请这样的医院和医生们:
一、谁都不愿去医院,但恐怕每个人都得去,每个人希望躺着进去站着出来,而不是还是躺着出来。医院是我们再生的地方,大夫是我们的救命稻草,我们真心的想多花点钱,不管是给医院还是私下给大夫,我们就是想求您能够尽心点,把我们从阎王手里夺回来,千万别把我们送到阎王手中。即便是俺家里穷,俺再想想办法,卖房卖锅碗瓢盆,人命只有一条,有病一定要治,但钱是靠人去赚,人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赚。
二、亲人离开是人最大的伤痛,爹娘养育咱,他们是不图回报的。如果病人得的是不治之症或是自然去世,那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尚有一线生机我都恳求医生们一定不要放弃,更别再因为医生的不负责任、没有良知、冷漠无情唯钱权至上而发生亲人们离去的事情了,子欲养而亲不待,医生也是娘养的,您应该能明白父母离去对子女的伤痛,恳请您务必手下留人,务必把救死扶伤当做高于一切来对待。
没有娘的孩最可怜,没有妈的孩是根草,人到七老八十了还是有个娘好,哪怕是老娘瘫在炕上,回到家看见娘,心里也是踏踏实实的,可现在是老娘再也不能回来了,永远的伤痛留在心中。。。。。。
老妈,一路走好,在这边我们没有挽救回您,是我们一辈子的伤痛,希望您在那边会碰到好的医院好的医生。
以我们的惨痛教训告知天下有良知的人:有病一定要找有名望的大医院和德高望重的好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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