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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落实,现阶段西海岸新区除城市规划区和规划撤并的村庄停止审批宅基地外,其他地区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村民可以申请审批宅基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审批涉及申请人申请条件、土地、镇村规划等多方面条件,情况复杂,具体能否审批,需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国土资源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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