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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独生子女补贴的问题,

_怪爷儿 发表于 2017-11-20 10:04:03|来自:英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英国
我是独生子八六年生,当年母亲未到结婚年龄,罚了钱,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听说因为不合法,退休以后就没有独生子女补贴是这样吗?事实我们也是独生子女,也是响应政府号召,那些没有响应政府号召的,有俩孩的现在村里都给一处宅基地,在当时也是不合法的?我就想问一下,我的父母以后会不会有独生子女补贴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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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热线 发表于 2017-11-20 10:14:03|来自:英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英国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补贴以奖励扶助形式体现,奖励扶助政策规定“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的不得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根据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您虽为独生子女,但您母亲生育子女时不满二十周岁,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故不能享受奖励扶助待遇。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一家有两个以上子女(两个以上女儿或一儿一女),其中有一女青年结婚后户口不离本村(经村委会批准);一家有两个以上儿子,除一个儿子外,年满二十周岁的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不含在校生)的给予批准;因此现有俩子女的家庭该村给一处宅基地符合规定。
          如您有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建议、咨询及投诉,可直接拨打区公众投诉“一号通”67712345进行反映,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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