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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个小黑子 发表于 2016-6-21 06:55:02|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美国
李世---比黄世仁更狠毒,更狡猾,更无赖的小小贪官!
当今小贪官是怎样成为“房地主”的?
1、滨海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官职并不算大,势力却不小,能强行霸占老百姓21亩土地及其土地上500多万元的楼房。你能相信吗?
2、一份履行了多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白纸黑字。合同当事人在不知不觉中,就被贪官操纵之下的胶南法院宣布成为一张废纸。你会相信吗?
3、在房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投资几百万元的建筑竟然作价61万元,以此抵顶21228元租赁费,房子便堂而皇之的成了某一个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所有了。你敢相信吗?
但是,这的的确确就发生在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办事处。请您看看小贪官大恶霸、原胶南市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书记、现黄岛区海洋渔业局副调研员李世是怎样欺负平民百姓的吧。
青岛中惠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国独资企业,2002年该公司为扩大生产,同原胶南市大珠山镇小马家庄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了该村位于村前临近204国道北侧的21亩土地用于建设。但当时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该公司并无资金建设。因此,公司将该土地转给马金栋(小马家庄村村民)使用,约定由马出资建设,建设完成后,公司再从马金栋手中租赁该厂房使用;并委托马继续以公司的名义经营该土地、办理申报有关建设手续,一切责任由马承担。2002年10月18日,青岛中惠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与马金栋签订协议书,明确约定上述租赁土地的实际权利人为马金栋,在该租赁范围内的一切权益与青岛中惠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无关。此后,马即接管该土地,以公司名义经当时的大珠山镇政府同意建设楼房一栋及附属设施,面积900多平方米,建设院墙500余米,投资达几百万元。建成后,青岛中惠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并无实际租赁该厂房,公司负责人于2008年底回韩国。该厂房一直由马金栋管理经营。
之后,该土地租赁费一直由马向村里缴纳,村里为马出具收据。在这种情况下,小马家庄村委会就认可了马金栋为土地承租人,直接开具以“马金栋”为土地承租人的租赁费收据。2007年12月24日,在滨海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直接参与下,马金栋以青岛中惠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小马家庄村委会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因国家公路建设需要,占用公司共计2.1亩土地,自2004年起至2053年该公司土地租赁费用由10500元,降至9449元。可见,对于马金栋是土地实际使用人和厂房所有人并经营占有该土地和房产,滨海街道办事处、小马家庄村委会及其干部是完全清楚的。
2009年9月因马金栋欠樊建波(隐珠街道办事处袁家村村民)钱无力偿还,便签订土地使用权转租协议,自2007年1月1日起马金栋将上述土地转租给樊建波,并将地上附着物包括建设的二层办公用房及西侧的平房一并卖给樊建波。此后,该土地和厂房一直由樊建波控制和经营。
晴天霹雷!
2015年7月23日,马金栋、樊建波接到黄岛区人民法院转来的诉状,一个叫李耀龙的人作为原告起诉他们,要求马金栋、樊建波两人倒地腾房,并说该地和厂房属于他李耀龙的。马金栋、樊建波对此感到莫名其妙,经多方了解并向黄岛区法院询问才恍然大悟:
2009年12月,时任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书记的李世,利用其分管招商的方便,勾结小马家庄村委会的干部,向法院提起了一个虚假的诉讼,隐瞒马金栋是土地实际使用人和厂房所有人并经营占有该土地和房产的事实,运用断章取义的卑劣手段,蒙骗了法院,迫使法院作出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几百万元的厂房抵顶21228元租赁费、并将厂房土地转给李耀龙名下等一系列糊涂裁判。2014年,李世又欺骗政府国土部门利用法院这些糊涂判决,办理了所谓“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李耀龙是何人?
―――李世亲侄子。
李世是怎样把该土地办出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2013年4月28日,李世之妻王仙美,女儿李璐妍、侄子李耀龙三人作为股东成立青岛利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利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份将李耀龙租赁的上述土地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李世非常明白,只有包装一个企业才能堂而皇之的参与所谓的土地出让竞标。当然,李世对包装这样一个假中标事肯定是很内行的。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将以上问题向黄岛区纪委进行了控告,两个多月了,一直没有音信,无奈我们到纪委询问,有关负责同志口头答复:对李世查出已经立案,你们回去等着就行了。我们等了很长时间,确实等来消息,但是不是纪委的,而是李世的,李世在社会上公开宣扬,“大珠山纪委查我了,我不怕”、“顶多花个百二八十万的,就摆平了”、“法院会收拾他们的(指马金栋、樊建波)”,可见李世之猖狂。为此,我向区纪委提出两个要求:
一、查出李世应当由区纪委直接查出,并且应当直接找我们了解情况,不应当让李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的同事参与,因为他们都很熟,很可能存在私情利害关系。纪委查出李世,应当找我们两个了解相关情况,我们是受害者,是控告人。我们有知情权,也知道一些实际情况,可以为纪委提供可供参考的线索和实情。我们最担心大珠山纪委有关人员被李世拉下水,被贿赂,从而徇私枉法,不主持公道。
二、(2010)胶南民初字第777号案,是李世和小马家庄村主任王明建互相勾结,通过法院制作的“假案”,应当撤销这个判决。他们明明知道马金栋是青岛中惠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那21亩土地上建房,并一直在经营着,小马家庄村还直接收取马金栋缴纳的土地租赁费,并且因204国道拓宽,需要占用一部分土地,2007年12月24日村委就是找马金栋协商减免了部分土地租赁费,当时马金栋就是以青岛中惠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的身份签订协议的。这些事实,小马家庄村大多数人都知道。但李世为了霸占我们的土地,制作假案向法院反映找不到青岛中惠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人,无法送达法律诉讼材料,从而蒙蔽我们,蒙蔽法院,法院在受欺骗蒙蔽的情况下,做出了不公正的缺席判决,然后在执行时又来了一个“几百万元的厂房抵顶21228元租赁费”的霸道执行结果,从而最终转移到“李耀龙”(李世的亲侄子)名下。因我们现在仍在这21亩土地上经营,才依据这个错误的判决和执行为根据,再次利用“合法手段”,起诉我们,实现侵占财产的目的。我们要求纪委采取措施,依法让法院审查这个判决和执行案件,依法撤销这个判决。这是揭露李世问题的一个焦点。
真相就这么简单。区纪委对李世正在查处,我们拭目以待。我坚决控诉这个小官大贪李世,揭露这个恶霸无赖李世,控告李世侵吞我们价值500多万土地和房产的罪行,向上级机关党政领导反映举报,直至中央纪委王岐山同志。
我们对以上各项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欢迎黄岛区一切正义之士给我们道义上支持,感谢一些善良的人们为我们鼓与呼!谢谢各位!
      马金栋、樊建波
      电话:15589828377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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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你懂得 发表于 2016-6-21 10:02:28|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美国
我就是个小黑子 发表于 2016-6-21 10:13:25|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美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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