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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黄岛俩女孩遇害案将公开审理

匿名网友 发表于 2015-12-23 19:36:00|来自:韩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韩国
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德彬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一案,将于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青岛中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将通过青岛中院新浪官方微博进行视频直播,同时青岛中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同步视频直播。
事件回顾
【6月28日】
青西新区两失踪女子遇害,一男子造谣被拘
开发区警方先后接到有两名女青年失踪的报警,经工作于6月28日确定为两起命案。网传多名女青年被害、人体器官缺失、数名儿童失踪等均为不实信息。对编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一名网友在网络上散播谣言。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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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的庞某洁、金某。

据介绍,6月2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郭某某(24岁)在百度贴吧发帖,编造、散布在青岛开发区有人抢孩子、绑成人,摘器官的谣言,后被警方抓获,郭某某对其编造、散布的谣言供认不讳。目前,郭某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

【7月9日】
警方将凶手从哈尔滨捉拿归案
7月9日,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传来消息,6月发生在开发区的两起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7月9日押解回青岛。经过突审,李某某对杀死庞某洁、金某进行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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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面露微笑毫无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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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认现场,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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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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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8月11日】
嫌犯以涉嫌抢劫罪被批捕
8月11日,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引发群众恐慌、社会高度关注的“6·18”、“6·24”系列恶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德彬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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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彬,1984年出生,黑龙江省尚志市人,2003年因抢劫罪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判有期徒刑18年,2014年释放。今年6月18日和24日,李德彬分别对庞某某、金某实施抢劫,并将她们杀害。7月7日晚,在哈尔滨警方的配合下,青岛专案民警在哈尔滨一旅馆内将李德彬抓获。

【11月27日】
嫌犯李德彬被提起公诉
11月27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6·18”、“6·24”系列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德彬提起公诉。

【嫌犯供述】
两被害人均曾反抗呼救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点,驾驶摩托车行至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与开拓路路口,见到独自行走的被害人庞某某,遂尾随并进行纠缠、威胁。后因庞某某欲逃脱并大声呼救,李德彬将被害人杀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盖尸体后逃离现场。
6月24日晚9点半左右,李德彬预谋抢劫后,尾随独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开发区太行山路一人行道处,上前欲强行夺取金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将其强拖至路边绿化带内杀害,并劫得被害人价值5千余元的钻戒、戒指、项链、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现金。
25日下午5点,李德彬再次预谋抢劫,并来到开发区井冈山路一服饰店,趁店主张某某不备,用手掐其颈部欲行抢劫。但因他人进入店内,李德彬抢劫未遂逃离现场,并返回黑龙江 。7月7日晚9时左右,李德彬被青岛警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一旅馆内抓获。
【嫌犯前科】
18岁生日当天被判刑18年
据悉,30岁的李德彬出生于黑龙江省尚志市。2002年12月6日,在自己18岁生日当天,李德彬因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放火罪,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于2014年6月20日减刑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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