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烟花爆竹销售进入了淡季。区安监执法局近期组织各镇街安监部门对临时经营业户未售完烟花爆竹进行了退存退货处理,以杜绝经营业户私自留存继续销售。
按照要求,区安监执法局颁发的2016年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于2月23日到期,各镇街安监部门在3月1日前完成了对临时经营业户剩余烟花爆竹的退库暂存工作。工作人员在对所有临时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进行核查登记后,按照东、西区域划分,将烟花爆竹分别交由青岛振兴日用杂品有限公司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销社土产杂品有限公司免费暂存。核查登记时,工作人员对所有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了逐户检查核实,对经营场所和仓库进行了细致检查,对经营业户讲明自行储存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严禁临时零售业户私存烟花爆竹产品。
同时,各镇街安监部门将辖区内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收回,并要求无需退库暂存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已售完烟花爆竹业户)填写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无需退存承诺书》,承诺不私自储存烟花爆竹,已经完成退库暂存的经营业户则填写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完成退存承诺书》。
区安监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在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如果有临时零售点有剩余烟花爆竹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回存,将被以非法储存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同时,区安监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家中或其他地点存放剩余烟花爆竹,以免产生安全隐患。由于此次烟花爆竹退库暂存工作并不涉及常年经营业户,市民在需要购买烟花爆竹时可到常年经营业户处购买。
据了解,青岛振兴日用杂品有限公司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销社土产杂品有限公司腾出了专门的仓库作为回存烟花爆竹的储存库房,工作人员将对回存产品逐箱查验,发现有散包和散箱的,将会重新包装封箱,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会把烟花爆竹集中销毁,消除隐患。工作人员在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分类封箱后,箱外注明零售点负责人姓名和许可证编号,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据统计,全区共退存退货烟花爆竹942件,其中西区有6家经营业户进行了烟花爆竹退库暂存,共142件,东区经营业户直接将烟花爆竹进行退货处理,共退货80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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