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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新闻] 3类违规频现,9处路口成“重灾区”

掌门人 发表于 2015-11-5 12:29:02|来自:韩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韩国
  近期,微信朋友圈中“黄岛有12处违章最多的陷阱”的动静被网友疯狂转发。所谓的“陷阱”真的存在吗?记者咨询黄岛公循分局交警大队获悉,28日,黄岛交警部分根据非现场违法数据,结合其中9处均匀天天交通违法超过百起的路口,对电子警察抓拍较多的车辆违背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三大类交通违法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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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道路上设置的标志、标线是用来规范交通介入者行为,进步道路通行能力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是最基本的原则。黄岛公循分局交警相关负责人先容说,熟悉这些标志和标线是科目一考试最基本的常识,因此不存在“陷阱”一说。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斯多的驾驶员违规呢?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主要是不良的驾驶习惯和争道抢行造成的,有些人以为这是“陋习”,实在归根结底仍是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稀薄。

  根据黄岛交警智能交通治理中央数据统计,在日常工作中,电子警察抓拍的车辆违背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3种交通违法较多,其中9处路口天天交通违法超过百起。

  针对车辆违背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3类交通违法居多的情况,黄岛交警智能交通治理中央负责人提醒泛博驾驶员,开车上路时要养成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意识,碰到实线不能跨越,进入导向车道不可随意变更车道,更不要压线和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否则不仅影响其他车辆有序通行造成交通拥堵,而且轻易导致碰撞、追尾、刮擦等交通事故。针对这三种交通违法,该中央负责人还进行了具体解读和提示。

  “我们在此提醒泛博司机朋友,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不应该只是诉苦,而要主动查找自因,学会如何按照交通规则来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黄岛公循分局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公安交警部分而言,电子警察的设置是规范驾驶人交通行为,进步道路通行能力的一种方式,处罚并不是目的,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才是终极目标。电子设备不仅仅是抓拍工具,仍是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的“伙伴”。

  9处交通违法超百起路口及违法行为清点

  名称 主要违法

  海西路与大珠山南路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背禁止标线指示,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滨海大道与风和日丽小区门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背禁止标线指示。海王路与石桥路路口:违背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滨海公路与海王路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背禁止标线指示。

  滨海公路与海南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背禁止标线指示。

  双珠路与石桥路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灵山湾路与凤凰山路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背禁止标线指示。

  铁橛山路与春风路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背禁止标线指示。

  珠山路与世纪大道路口: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3类常见交通违法解读

  违背禁止标线指示

  主要指路口左转弯时压或跨道路中间的单双黄色实线。

  交警提示:黄线用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不管是单黄线仍是双黄线,只要是实线,就严禁跨越,驾驶员在路口转弯前须降低车速,等后轮胎越过休止线后再实施转弯。假如提前转弯,就会造成转弯半径减小,导致后轮胎压线,从而被电子警察抓拍。

  处罚:违背禁止标线指示罚款200元,记3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主要包括占用直行道左转弯,占用直行道右转弯,占用右转弯车道直行,占用左转弯车道直行;当直行骑、压机动车分道实线行驶时,按照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处罚。

  交警提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主要是进入路口前没有提前观察道路上的指向箭头标线。要想避免此类错误,就要养成进路口条件前观察道路指向箭头标线和标志,假如驾驶员其实看不清自己所在车道导向方向的,还可在进入路口前,提前看好前方路口信号灯,用信号灯来对照行车道,判定自己应该走哪条车道,必需提前通过虚线并入目标车道。

  处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100元,记2分。

  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主要体现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车辆直行或右转弯时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当直行或右转弯骑、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实线行驶时,按照车辆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处罚。

  交警提示:一般靠近路沿石的车道为非机动车道,专供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驾驶员在碰到车辆排队依次通过期,要耐心等候,不要占用非机动车道抢行通过。同时,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具有这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往往要承担事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处罚: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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