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黄岛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目前,该院共有921起案件中的1143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中,37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另有151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执结标的额达4029.37万元。日前,该院又将30名自然人和10名法人单位进行了集中曝光,以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义务。
曝光“老赖”姓名照片居住地数百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黄岛法院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为加大威慑力度,该院多次通过曝光“老赖”姓名、照片、居住地信息等方式,邀请社会公众共同监督,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同时,该院将2007年至今的全部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对未执结案件中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失信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将有能力履行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并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施细则》,派专人专岗负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信息审核和数据更新,确保对符合纳入条件的被执行人做到“应纳尽纳”。
“被执行人被纳入"黑名单",其在各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被限制成立公司、银行贷款、乘坐飞机和高铁、入住高档酒店、出入境等,法人单位作为被执行人的还会被限制参与招投标、市场准入、项目开发等。”该院执行局局长宗桂平向记者介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注重将达到失信标准的被执行人及时纳入"黑名单",另一方面加大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向全社会公布,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在曝光形式上,我院除了借助法院官方网站、微博、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载体外,还利用辖区东西城区交通主干道的三块电子屏幕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滚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照片等信息,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至今,已有数百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曝光后主动履行了义务。”
完善辖区联动信用惩戒机制“老赖”处处碰壁尝失信苦果
近年来,该院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辖区联动信用惩戒机制,与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工商、税务等个部门签订协作文件,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向工商、质检、公安、司法、海关、文化、财政、税务、民政、劳动、发改、建管、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入境管理、外汇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等20余个负有审核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和备案。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已有47人贷款遭拒、3家公司被禁止参与招投标、2家公司被从区政府采购名录中去除、2家物业公司被区物业管理机构禁止当地市场准入、2名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有数起涉嫌拒执罪的案件正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