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重新修订了《青岛市黄岛区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了黄岛区法律援助补贴的发放标准,将民事、行政、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将刑事案件法院审理阶段由500元提高到1200元,刑事案件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800元,同时增加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补贴、公证法律援助补贴。
该项举措是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满意率、提升黄岛区法律援助形象,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年开展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检查。
成立黄岛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议委员会,对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定期考评,以确保案件评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建立承办律师双向点援制度,制定黄岛区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律师花名册,实行受援人挑选与律师自愿相结合的双向点援制,以提高受援人满意度;建立案件回访、跟踪制度,对未结案案件实行庭审旁听制度,对已结案案件实行抽查回访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定期进行受援人满意度抽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掌握案件承办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大幅提高办案补贴标准,以提高全区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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