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区市场监管局组成合议组,首次开庭审理3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这是自8月1日全市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权限委托下放以来,在各区市中首个开展、并独立开庭审理的专利侵权纠纷裁决行政案件。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及《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规定开展,采取口头审理方式,听取当事人陈述,组织请求人和被请求人按照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的顺序进行,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对审理全程进行音频视频设备同步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特点: 1.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优势,一般行政裁决案件结案不超过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时效更快,被侵权的专利权人到行政机关寻求救济并不用缴纳受理费。 2.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服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诉讼不履行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构建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成功获批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组建全省首个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联盟,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人民调解衔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行政调解等多元化解模式,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