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黄岛公循分局获悉,为切实强化散装汽油销售源头管理,严密防范不法职员利用汽油实施违法犯罪,黄岛公循分局根据省厅、青岛市局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题目为导向,从实、从严、从细落实散装汽油销售管控措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
“为了落实好实名登记轨制,我们采取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每周上门检查一次、治安部分不按期上门抽查检查、督察部分不按期暗访检查的方式,督促加油站(点)当真查验登记派出所开具的购买证实和购买人或经办人的单位、姓名、身份证、购买数目、用途等,并监视售油、加注全过程,留意发现、及时讲演可疑情况,确保人证一致,登记信息正确。”黄岛公循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发现不按实名登记划定销售散装汽油的,他们以抽查回访的形式加以落实,做到“题目不整改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对不落实实名登记、不履行审批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核查可疑情况,谨防案件发生;对加油站违背划定销售散装汽油、造成严峻后果、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查处。
10月份以来,黄岛公循分局共检查各类加油站(点)72个,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6处。
记者了解到,在落实实名轨制的同时,黄岛公循分局还积极在全区加油站(点)推广安装散装汽油购销治理信息系统,配置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自动读取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对加油站(点)加油职员进行信息上传工作的培训指导,交易发生时,加油职员首先必需辨别人证是否相符,查证派出所出具的单位或个人购买散装汽油证实,然后再将购买职员身份证信息、通信信息、购买信息如实上传,实现对散装汽油购买人及流向的实时、有效管控。截至目前,新区共有34家加油站(点)安装使用治理信息系统。
于此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加油站不按划定出售散装汽油的,黄岛公循分局将依照散装汽油销售安全治理有关划定,从严追究加油站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加油站及其从业职员违背有关轨制、划定的,对违规职员进行批评教育,追究责任人责任,对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在年度社会管理考评中予以扣分;情节严峻的,进行内部停业整顿,谨防散装汽油违规销售。
同时,将有前科劣迹、扬言报复社会、可能铤而走险的高危职员以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利益群体等全部纳入视线,将管控责任一一落实到每名民警,动态掌控思惟动态、流动轨迹,防止其因家庭变故、对社会不满等因素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对发现销售、购买、储存汽油行为存在治安隐患的,严格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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