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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5-23 00:00| 发布者:编辑-洋洋| 查看:667| 评论:0|来自: 黄岛区纪委

摘要: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月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黄岛区进行了专项巡视。2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黄岛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月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黄岛区进行了专项巡视。2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黄岛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省委巡视情况反馈会后,工委区委立即于次日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常委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以最清醒的认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将问题整改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工委区委书记、管委主任区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加强基层干部监管4个专项工作小组,统筹组织整改落实工作。各专项小组均由区委常委担任组长,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作为整改工作责任人,形成区委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专项小组分头负责、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推进的工作架构。

  三是压实政治责任。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相关具体问题,研究制定《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青西新发〔2016〕5号),将巡视组反馈的全部问题及意见建议具体分解为13个整改事项,研究确定45项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逐一明确牵头的区委常委、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整改任务、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牌整改、落实销号”。坚持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汇总、每周一上报,先后召开2次五人小组会议、3次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靠上,抓好监督检查,对在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着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定和修订制度文件26个,其中以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和“两办”名义印发8个;同时对工程建设领域的25个文件进行梳理完善,形成制度汇编,建立起既“治病”又“防病”的长效机制。

  二、从严从实,扎实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区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够强,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先后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以及全区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青西新发〔2016〕11号),制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15项,纪委监督责任清单22项,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任务分解、履责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区委常委联系功能区党建工作和区政府领导联系功能区政务工作制度,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别联系一个功能区,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功能区,跟踪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督促功能区党委(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党建督导巡查制度,制定《党建督导巡查工作办法》(青西新发〔2016〕4号),促进党建督导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成立由工委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党建督导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党建督导巡查组,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大功能区、指挥部,镇街(园区)、区直部门(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建立三级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在继续推行区委常委及党员副区长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镇街党(工)委书记述职电视直播和公开评议的基础上,将基层科室、站所负责人纳入述职范围,并将述职电视直播范围扩大到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督查、督导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带队,每年两次对各镇街、区直单位履行“两个责任”情况集中检查;日常督查和督导巡查分别由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党建督导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对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关于“教育管理不严格,警戒提醒不经常,传导压力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实施精准廉洁教育。突出抓住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村居干部、关键领域党员干部四大关键群体,分层次、分类别、分领域开展廉洁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领导干部,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为目标,重点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倡导示范引领,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针对中层干部,切实加强宗旨意识、依法行政、群众纪律等方面教育,着力解决漠视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提升党员干部遵规守矩行动自觉;针对村居党员干部,重点强化警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强化群众观点,推进廉洁勤政;针对拥有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财务管理权的关键岗位干部,分国有企业、社会事务、财贸经济、城市建设、文教卫生5个系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开展依法行政和警示教育培训,倡导操守为重、秉公用权,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二是推进常态廉洁教育。专门成立廉洁教育宣讲团在全区巡回宣讲,目前已开展宣讲35场次,4600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列为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机关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培训班次教学课程,让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泛组织基层纪委书记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1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近期还将组织3500名党员干部到市区两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实行以考促学、任前考纪。建立新任领导干部考纪制度,凡拟提拔为工委区委管理的正、副处级干部及由正、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进行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用。今年以来,已有6名干部参加任前考纪测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对全区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四是建立并落实谈话函询制度。做到“四个必谈”,即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必谈,盯紧“一把手”不放,早落实;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前必谈,让廉洁自律先入脑,早教育;群众反映较多的干部苗头性问题集中时必谈,把提醒招呼打在前面,早提醒;领导干部虽有违纪行为,但构不成处分时必谈,直指问题线索进行教育,早警示。同时,加大再核查力度,对谈话函询中答复不认真、不具体、不如实说明情况、回避或掩盖问题的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已谈话函询11人次。

  3.关于“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制定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区直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注重选拔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表现突出、一线办案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今年3月份,提拔了1名办案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下步,将结合对纪委班子的考察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班子结构。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青黄纪发〔2016〕9号),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纪检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将纪检干部培训纳入区委干部培训计划,坚持双周一学、双月一讲和以干代训,分期分批举办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纪委作用。整合镇街、区直单位纪检组织力量,将全区26个镇街和区直部门、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划分为12个联合审查组,合力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分门别类制定对镇街、区直部门纪检组织的考核办法,建立排名通报制度,每两个月排名通报一次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向基层纪委传导工作压力。三是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区委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其中有4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涉及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建督导巡查、换届风气监督等6个议题。

  4.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纪律审查有畏难情绪,监督执纪问责偏宽偏软”的问题

  一是强化执纪监督。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执纪观,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查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并重、事后查处与日常监督并重、管少数人与管多数人并重,把监督执纪做深做细做实。今年以来,共立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45起,处理45人,同比均增长15%。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常态机制,坚持文件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对查处的各类典型案件,每两个月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通报一次,特别是在电视上点名道姓进行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今年以来,已在区电视台、《新黄岛》曝光5起典型案件,其中4起案件是根据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查办的。二是严格纪律审查。坚持“两个从严”,一方面在问题线索处置上从严把握,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分析研判;另一方面在量纪处理上从严把握,对构成违纪的,绝不用组织处理等措施代替。今年以来,共筛选问题线索37件,其中初核19件,拟立案16件。三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青黄纪〔2016〕3号),对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单位,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领导责任,以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5.关于“东西区干部深度融合不够,影响干部队伍战斗力;有的大局观念不强,拉帮结伙,搞私人空间”的问题

  一是研究推进新区协调融合发展。3月13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新区协调融合发展问题。制定《关于促进全区协调融合发展的纪律规定》(青西新办发〔2016〕5号),强化刚性约束,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禁以地域、亲疏划线,任人唯亲;严禁推诿扯皮、相互拆台,对违反融合发展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新区协调融合发展大讨论活动,引导树立“我们都是新区人”的意识,促进思想文化融合。二是全面推进干部常态化交流。着眼促进干部队伍融合,出台《干部常态化交流工作暂行办法》(青西新发〔2016〕12号),重点对在同一镇街、部门(单位)或者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在关键重点岗位长期任职的干部实施交流。同时,在全覆盖考察的基础上,对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强化干部交流融合,有针对性地交流调整了10余名镇街党政领导干部。三是广泛搭建各类融合平台。在区管领导干部素质提升班、新任职干部培训班等全区性干部培训班中,突出新区发展愿景、新区城市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引导学员树立和培养新区人意识,并采取现场教学、交流研讨、拓展训练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增强学员之间尤其东西区学员之间的交流和了解。在抽调干部参与项目推进、企业服务、挂职锻炼、精准扶贫等全区性重点工作中,注重东西区干部的协调搭配、交流互动、团结协作,促进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行为规范、干事作风等方面有机融合。

  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够民主,决策不够科学;有的不在状态,作风散漫,松松垮垮,不担当不尽责;有的工作浮夸,流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在严格执行区委有关议事规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基础上,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青黄政发〔2016〕9号),修订《区政府工作规则》(青黄政发〔2016〕10号),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优化调研、智力信息支持系统,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和集体决策。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在严格执行《干部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庸政懒政严肃追责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又出台《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处理暂行办法》(青西新发〔2016〕13号),对出现落实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决策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无视纪律乱作为不作为等情形的干部,采取停职免职“靠边站”、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今年以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15名干部进行了问责,给予4人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加大干部日常考察考核力度,及时掌握干部情况,今年3月份对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进行了全覆盖式考察。建立健全纪检、信访、网络监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受理涉组涉干信访案件。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干部任职及职务调整情况,对17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

  7.关于“有的干部申报个人事项严重不实”的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青黄组发〔2016〕1号),重点围绕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因公出国(境)、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出资办企业等方面,对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一步做出规范要求。二是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通过集体学习、个别辅导等方式,扎实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确保将上级政策和要求传达落实到位。三是严格审核检查。对全区处级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逐一审核把关,并开展了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严格落实“凡提必查”要求,对所有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对比核查,对填报不规范和不如实填报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令补报、批评教育、暂缓使用等处理。同时,将个人事项申报工作延伸到正科级实职干部层面,为选好、用好处级干部奠定基础。

  8.关于“临时机构设置较多,在人员抽调、身份和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功能区管理机构设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号),实行九区联动空间规划布局。其中,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口经济区、中德生态园3个功能区管委为青岛市政府派出机构;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已上报,争取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复,同时争取省编办批复其管理机构;灵山湾产业区被确定为青岛市法定机构试点;其他功能区省编办已批复设立管理机构。二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按照“上下衔接、事结即销、同类整合”原则,对灵山湾冰雪童话小镇等8个承担阶段性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任务已完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撤销;将藏马山旅游度假区建设指挥部人员整合至特色小镇建设指挥部;将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等51个专业领域应急指挥部归并为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项应急指挥部,不再列入区议事协调机构。同时,制定《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办法》(青西新办字〔2016〕6号),严格控制非常设机构的设立。三是完善人员管理和内部运行。严格各大功能区人员使用管理,按照《西海岸新区功能区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干部任免、人员考核、工资管理、党员关系和档案管理等。结合3月份开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监督检查履职尽责情况,督促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

  (二)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较多方面

  9.关于“插手工程,权钱交易。有的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利用职权为开发商、中介机构提供便利;有的与他人合伙经商,利用职务影响承揽工程项目、销售相关产品”的问题

  一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出台《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青西新办发〔2016〕7号),从土地征收征用和房屋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方面,列出禁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19项负面行为清单,切实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规范。全面落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财政资金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4个方面的廉政建设意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围绕项目决策、土地审批和出让、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城乡规划审批、招标采购、资金安排使用、工程实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梳理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25个规范性文件,形成制度汇编并严格贯彻执行。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严格落实法定职权梳理、制度流程再造、风险防控前置、权力网上运行等措施,建立健全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健全完善区级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留权力事项2713项,精简49.5%;梳理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122项,明确职责边界84项,做到权力上单、按单用权。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四是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先后对涉及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与他人合伙经商,利用职权为开发商、中介机构提供便利,利用职务影响承揽工程项目,在项目的招标、施工、验收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副书记、副局长李言忠,区委农工委(农发局)生产科教科科长吴学祝等7人(其中,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6名)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对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情况进行了集中规范整改。

  10.关于“违规操作,利益输送。有的工程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个别项目招拍挂程序流于形式;有的工程造价高估冒算、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存在利益输送;有的单位部分班子成员和相关中层干部违规参与工程招投标,收受好处费并向企业输送利益,影响极坏”的问题。

  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监察组,对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查找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出让以及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审计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共梳理排查项目1556个,查出问题4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解决,并分别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的2名村党支部书记给予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实行专家咨询制、工程质量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以及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招投标,对未依法实行招投标的一律不予批准设计或开工。成立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强化项目稽察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竣工决算和验收制度,对违反项目建设程序、财务管理规定的,采取暂停拨付、收回财政性建设资金、暂停或撤销项目等处罚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咨询委员会,参与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工作,提高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通过开放中介服务市场、统一服务标准、严格考评等方式畅通中介机构进出渠道,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对5类146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8项。建立电子交易平台,通过全程电子留痕,最大限度杜绝人工操作带来的廉政风险隐患。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对区水利局正科级干部李风海违规参与工程招投标问题依法查处,目前已移交检察机关。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将区级财政出资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计监督,逐步实现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严格问题报告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予以坚决披露,依法督促整改,并及时指导其健全完善财经监管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建立起切实有效的纠错防弊体系。今年以来,已先后审计各类项目25个,审减工程造价3800余万元。

  (三)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突出方面

  11.关于“滥用职权,中饱私囊。有的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索取财物;有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项目补偿款;有的村支部书记将不符合条件亲属纳入临时救助款发放范围;有的社区书记私建厂房骗取赔偿款;有的村主任收受他人财物,合伙骗取征地赔偿;有些村干部胆大妄为,霸痞蛮横以权欺人”以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成立“小官贪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镇街、村居、基层站所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部门党员干部为重点,在全区组织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土地流转和征地拆迁补偿、违法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先后查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1起,处分违纪党员干部31人。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陈家庄社区书记陈文彩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经查部分属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交办的井冈山社区原书记薛连虎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经查部分属实,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6个派驻纪检组作用,在工作重点上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查纠问题为主线,采取巡查的方式,加强对所驻部门单位的监督。依托8个党建督导巡查组,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重点,开展覆盖全区的党建督导巡查。通过近两个月的督导巡查,已发现问题线索26条,给予16名责任人相应的组织处理。三是从严监督管理村居干部。出台《农村干部负面行为问责暂行办法》(青黄组发〔2016〕7号),对农村干部出现收受、索取群众财物,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费用,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等20条负面行为之一的,及时采取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终止职务或罢免等方式进行严厉问责。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对50名村居干部进行追究问责。完善村级组织印章监督管理,年内将在村级组织推广使用智能公章管理系统,有效防范暗箱操作、偷盖夹带等违规用章行为。四是治理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班子。对凡是存在班子有空缺、组织不健全,“两委”有矛盾、班子不团结,村干部有问题、群众不拥护,村庄有困难、干部不办事等“四有四不”问题的村(社区)班子进行专项整顿。对确定的软弱涣散村(社区)班子,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省定贫困村、市定经济薄弱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安排区直单位包村帮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和班子建设。

  12.关于“顶风违纪,不知收敛。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不严格、不彻底,有的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执纪违纪;有的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有的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在节庆期间收受下属单位职工节礼;有的局领导违规租用超标商务车;有的为儿子操办婚礼,宴请内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并收取礼金;还有社区书记乱发福利,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

  一是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将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工委区委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及各级干部培训必学内容,让作风建设要求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党员干部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听一次警示教育讲座、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党员干部自觉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强化遵规守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实行常态化明察暗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区委“五条禁令”,持续抓好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在抓住节假日、婚丧喜庆等关键节点不放松的基础上,每月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并延伸到单位辖区和下设的站所、科室,做到全方位、无死角。春节前后,成立10个检查组,对全区进行全覆盖式明察暗访检查,先后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9起,涉及11人,均给予了相应处理。三是严明公务接待及参加宴请纪律。印发《关于重申和严明公务接待及参加宴请有关纪律的通知》(青西新办字〔2016〕2号),在公务接待方面,分类明确对外、对内及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范围标准,严禁超范围超规格接待;在参加宴请方面,以负面清单形式列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请、公款宴请私客”等6项一律不准参加的违规宴请情形,进一步严明纪律界线。四是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今年以来,先后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5起8人,分别给予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根据巡视组反映线索,对2名违反公务用车规定的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3.关于“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的问题

  一是实行基层党建“三张清单”管理。围绕从严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指导区委直属党委(党组)建立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作为本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判重要依据。通过定期听取汇报、日常督查、公开通报和纳入考核等方式,对各党委(党组)“三张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目前,全区97个区委直属党委、45个党组均已建立起“三张清单”,共确定党建工作问题840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和措施,正在深入抓好落实。二是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制定《黄岛区农村干部岗位待遇保障办法》(青黄发〔2016〕4号),按照兜底补助的思路,统筹保障村干部待遇报酬,进一步激发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大力加强基层党建阵地建设,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施,并对26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修缮。三是实施农村党员“星级管理”。将农村党员星级设置划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四个等次,党员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化评定、常态化管理。组织农村党员结合星级评定内容开展选诺、承诺、示诺工作。在村党组织中集中开展“党员挂牌亮明身份”活动,统一设计制作“党员家庭”门牌,发放到农村党员家庭并在大门口悬挂,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实施党内先进典型孵化工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期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脱产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培训。从3月2日至4月1日,分8期对26个镇街的2000余名农村主职干部进行了党性教育、党务村务等培训,大力提高党性修养、规矩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专门班子,采取联合办案、分片协作等多种方式查办案件,确保快速高效办理。目前,移交的162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经查属实68件,其中党纪立案27件,对其他41件构不成违纪的进行了问责处理或责成镇街、部门整改。共对63人进行处理,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诫勉谈话9人,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8人,辞退1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因病中止调查1人;责成街镇、部门整改23件。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及时进行分类梳理,落实责任,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妥善落实解决。目前,移交的463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巡视整改期间,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和问题线索,部署进行“回头看”、再落实,确保解决到位不反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们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深刻认识到,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对一些比较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在健全体制机制上加大力度、再下功夫。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督导协调,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区委、区委常委个人抓起,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引导和督促各级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建章立制,实行挂牌推进,紧抓不放,长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拉帮结派、作风散漫等现象,坚决整治公车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深化巩固巡视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持严字当头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过扎密制度笼子,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五是以整改成效谋划推动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将巡视成果和整改成效转化为谋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与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三条主线”结合起来,深入实施新区“六大战略”,承接落实好“一个主题、两项使命、五大定位”战略任务,加快实施海洋战略、率先蓝色跨越、建设美丽新区,担当全省改革发展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2—86988030;邮政信箱:黄岛区长江中路369号1129室;电子邮箱:hdqjwxfs@126.com

  附件: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原文件)              

  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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