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汇编》,该汇编共选取35例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其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报的《周某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案》成功入选。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报的是该大队于2019年办结的一起个体中医诊所未进行备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案件,是新区首次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是对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的初步尝试,具有借鉴参考意义。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以此次案例入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坚持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抓牢抓实抓细,通过典型案例研讨、优秀案卷观摩、案卷评查评析、卫生监督稽查等多种措施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为新区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卫生监督法治保障。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