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黄岛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未申报的危险货物“40%稻瘟灵乳油”,共计2.17吨。 该批货物为青岛某公司以普通货物申报出口,货物为黄色透明液体,是主要用于防治稻瘟病的药剂,内含有稻瘟灵、N-甲基吡咯烷酮、二甲苯等组分。 ▲图为:海关关员对查获的货物进行查验 海关查验关员依据布控要求,对货物取样进行危险属性鉴定。经实验室鉴定,该批货物属于危险货物,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3082。其中货物组分中的稻瘟灵、N-甲基吡咯烷酮均为有毒物质,二甲苯为有毒、易燃易爆物质。 企业在出口申报时,未申报为危险货物,涉嫌“涉危不报”。如果运输、存储不当,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目前,该批货物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