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各县(市、区)科技创新活力,支撑引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创新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9号),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科技创新强县评价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对相关数据来源部门提供的各县(市、区)上年度评价指标数据进行了测算排序,拟确定排名前十位的济南市章丘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日至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科技厅。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联系电话:0531-51751166,传真:0531-51751161。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