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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改革访谈: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2-6-30 23:16| 发布者:编辑-小静| 查看:2051| 评论:0|来自: 大众报业?青岛西海岸报/西海岸新闻网

摘要: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发展 改革是人民法院工作进步的不竭动力。去年以来,区法院在工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强化担当作为,锐意改革 ...



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发展

改革是人民法院工作进步的不竭动力。去年以来,区法院在工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强化担当作为,锐意改革进取,各项工作持续向好。整合优化董家口法庭、王台法庭等功能布局,打造古镇口涉军维权、铁山交通商务等特色法庭,优化法庭布局工作经验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加大涉外、知识产权、金融领域司法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在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创新“互联网+社区”诉前分流模式,在全区23个镇街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成效显著,全市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现场会在新区召开,推广区法院工作经验。

▲区法院与青岛自贸片区签署服务保障合作备忘录。

奋进新时代,改革正当时。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将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新区“一四四六”总体思路,勇担使命、加压奋进,努力争当全市法院发展排头兵,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扛牢主体责任,深度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近年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给基层法院在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办案模式等方面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区法院紧盯司法体制改革后影响司法公正的薄弱环节,健全各项配套改革制度,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团队组合模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提升审判事务集约化、社会化水平,释放队伍整体效能。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创新案件调度管理制度,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构建权责明确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智慧法院三期建设,全面实现在线庭审、电子送达、全流程网上办案等常态化应用,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广泛凝聚合力,深度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实现审判重心进一步下沉”,对基层法院提出了更高要求,区法院积极应对改革后持续增长的审判压力,坚持以改革思维破难题、解新题,推动多元解纷向纵深拓展。积极争取支持,主动将改革融入新区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控制诉讼增量。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探索更大范围联动解纷,吸纳更多行业组织、调解员参与诉前矛盾化解,不断拓宽诉前调解的广度和深度,为各类主体参与矛盾化解提供坚强保障。完善青岛自贸片区涉外商事法庭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涉外矛盾纠纷稳妥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发展。

强化流程再造,深度推进繁简分流诉讼制度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重要指示精神,区法院加快转变办案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全领域流程再造,构建分层递进、梯次衔接新模式,促进纠纷化解快慢分道、提质增效。创新开展分类集约执行改革,将团队人员按阶段进行分工,将执行案件按繁简进行分类,推动阶段事务集约办理、关联案件集中处理,促进简案速执、繁案精办,切实提高执行效率。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构建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为高效解纷提供制度保障。加快推进破产等专业审判繁简分流改革,努力打造破产审判新区样本,推动破产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加速落后产能淘汰出清。



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目的是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通过办案助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企业家队伍健康发展。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全国开展两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2022年4月2日,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要求聚焦选好“案”、搭好“台”、立好“规”、督促“改”、促进“治”、提升“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外资企业、新经济企业、传统制造业企业等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提升企业经营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用心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核心要义。坚持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的服务、保障型举措。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在拟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落实合规整改。企业范围包括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涉案企业、关联企业,案件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施的单位犯罪,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为防止以虚假合规逃避刑事责任,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选任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严格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涉企犯罪案件,可以启动第三方机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明确;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弥补犯罪损害或者取得被害单位(人)谅解,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启动的方式是:检察机关审查适用;公安、监察等办案机关建议适用;涉案企业、个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适用。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商请管委会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和依据,并提交企业经营状况、纳税就业、技术创新、社会贡献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凝聚各方合力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区检察院牵头与1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办理合规案件1件。下一步将组建60人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开展同堂培训,建立日常联系、联合调研、信息共享、宣传培训等机制,重点围绕危害环境、重大责任事故、虚开发票等犯罪,梳理10件左右的案件开展合规试点,尽快形成规模效应,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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