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时间: 2022年3月12日上午8时开始,对全市所有人员进行第七轮核酸检测。 二、检测地点: 采样点由属地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居民在所在地采样点进行检测,采样的具体时间、地点,按各村居、物业的通知有序安排。 三、注意事项: 采样时请出示健康码或者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携带户口本,未满16岁或患有疾病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检测中要有序排队,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四、有关要求: 核酸检测期间,全市所有社区、农村继续实行闭环管控,请各位居民耐心居家等待,听从村(社区)安排,有序接受采样和筛查,除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