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自2022年1月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再次提高。 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182元提高至201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残疾由每人每月51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65元,二级残疾由每人每月40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44元,三级残疾由每人每月26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92元。 据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为,具有新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交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为,具有新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向享受低保政策所在地村(居)提交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