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地实施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青岛市推出了六项医疗保障新政策。记者日前从西海岸新区医保局了解到,这六项新政策可概括为“一降”“一简”“两提”“两扩”,即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简化异地就医管理,提高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提高生育医疗支付标准,扩大药品目录、扩大“琴岛e保”理赔范围。 据悉,自今年1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这是自2020年以来,青岛市第五次实施降费政策。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调整由征缴信息系统直接进行,单位和个人无需单独进行申请,降费政策也不会影响职工参保人的医保权益和医保待遇。 作为山东省首批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城市,青岛市已率先实现了住院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全国联网结算,以及门诊慢特病的省内联网结算。在外地生活和工作的青岛参保人,可享受与本市同等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待遇。 目前,全市正按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工作,预计今年上半年完成。按照国家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办理备案手续才能实现联网结算。从今年1月1日起,参保人异地就医将更加便捷。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不需办理备案就能实现异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联网结算。 为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生育成本,自2022年1月起,青岛市进一步提高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年增加医保基金支出1.4亿元。此次将产前检查费用的定额补助标准由每人700元提高至1600元。同时,简化优化报销流程,在产妇分娩出院时由医保基金定额支付给个人,参保人无需提供各项票据。 政策提高了分娩费用的结算标准:一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级医院由3300元提高至4600元,三级医院由4200元提高至5900元,平均调整幅度达40%以上。本次对住院保胎及并发症、子宫肌瘤剔除术等限额报销标准进行了不同程度提高,总共涉及30多个病种,大部分病种的结算标准提高了1倍。 近期举行的青岛市实施各项医疗保障新政策新闻发布会宣布,青岛市特有的医疗保障制度——全民补充医疗保险,今年不再执行。 针对此情况,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自2022年1月起,青岛市对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骨科、心脏外科以及眼科等5大类60多种临床常用的高值医用耗材提高了医保支付标准。如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使用的心脏封堵器,支付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用于治疗严重心律失常的心脏起搏器,支付标准由3万元提高至5万元;白内障手术所使用的人工晶体,支付标准由600元提高至3000元。 同时,今年青岛市首次将超过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费用,纳入“琴岛e保”保障范围,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普惠保险共同发力,最大限度降低参保人就医负担。以今年1月一名腹主动脉瘤患者的结算情况为例,其使用的腹主动脉覆膜支架耗材费用约14万元,其中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近7万元,“琴岛e保”报销近3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参保职工的实际负担。 除首次增加医用耗材费用保障外,还有如下举措:扩大医保目录外药品保障,将原683种自费药品扩增至1765种,涵盖大部分临床所需药品,医保目录外药品报销起付线由2万元下调至1.8万元,且与上述医用耗材保障合并使用一个起付线,降低理赔门槛,提高理赔可及性;新增补25种抗癌药等高值特药,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用药负担;优化后特药特材正面清单品种达到30种,包括28种特药和2种特材,覆盖治疗乳腺癌、白血病等高值特效抗癌药,儿童I型糖尿病、帕金森病等高值医用器械。对参保人2021年7月-12月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承保公司将按照本次扩容方案重新理算,对达到补报标准的进行追补赔付。追补赔付将于3月初开始分批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