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1日召开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严格执行国家、省调整后的收费公路法规政策及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实施入口治超,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目前,我市正在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进行升级改造。 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车型分类标准,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任务之一。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货车在收费车道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车型分类标准工作,将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国家、省政策要求,我市将推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同时,将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记者 周建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