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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2 10:36| 发布者:编辑-Ala| 查看:745| 评论:0|来自: 中国新闻网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针对近期舆论热议的互联网售药有关问题,草案三审稿加强了对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
草案三审稿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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