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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2019-8-10 08:33| 发布者:编辑-葱末| 查看:1241| 评论:0|来自: 青岛市气象局

摘要:8月9日10时30分,青岛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全市各有关气象部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严格按照《青岛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业务流程》的相关规定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切实 ...

8月9日10时30分,青岛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全市各有关气象部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严格按照《青岛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业务流程》的相关规定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切实做好各项应急气象服务工作。

根据监测,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8月9日10时位于东经123.1度,北纬26.7度,距离浙江省温岭市东南方向约255公里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58米/秒,超强台风),中心气压920百帕,“利奇马”将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将对我市产生影响。预计10-12日,我市将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林泽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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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8月9日11时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将对我市造成明显的风雨影响,降雨主要集中时段为10日下午到12日,过程降雨量为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10日下午到12日,风力较强,陆地可达8-10级阵风11-12级,海上9-11级阵风12-13级。国家防总已于8月8日11时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省防指于8月8日21时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市防指工作部署,迅速采取行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关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调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台风到来之前的有限时间,抓紧组织对辖区内的工矿企业、区域场所、设备设施、水利工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排查,对水库河道风险隐患、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和城市内涝易发区等环节要重点排查,落实除险防范措施。要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重点关注雨情、水情、海况,气象部门要做好降雨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为做好防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发动工作人员细致做好老旧小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人员防台防汛和安置转移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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