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从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工信字〔2019〕17号),该局拟建立涵盖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 具体条件参照《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工信字〔2019〕17号)。结合建立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端智库,本次征集面向工业和信息化各重点行业、工业设计、财务审计、产业基金等多个领域,请各行业、各领域专家积极申报,支持青岛市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扫描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务职级材料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推荐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请人选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核定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库。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切实提高入库专家数量和质量。按照“少跑腿”的要求,第一批申报专家请于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邮箱( http://gxjscpzcjc@qd.shandong.cn )。联系人:张晓,联系电话:8591139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促进专家评审公平公正,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局)开展的政策研究、规划编制、项目评审、项目验收等专家资格认定、出入库管理、专家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 市场配置促进处(以下简称市场处)牵头专家库建设、运行维护、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各业务处负责推荐相关领域专家。 第四条 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专业的学术判断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2.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级别(产业或技术领域专家可适度放宽); 4.无违法违纪等信用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对知悉的相关决策事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