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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的意见》

2019-6-27 09:04| 发布者:编辑-吉昌| 查看:900| 评论:0|来自: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摘要: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的意见》,对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课时和学分要求。意见提出,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一周设为劳动实践周,每月确定一天设为劳动日。 ...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的意见》,对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课时和学分要求。意见提出,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一周设为劳动实践周,每月确定一天设为劳动日。

《意见》提出要完善劳动教育管理体制,安排专人负责劳动教育。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各中小学在学期开始前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劳动教育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0家优秀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到2022年,各区市至少建立1处区域性学生劳动教育基地。

劳动教育课可安排在综合实践活动课,1至2年级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0.5课时,3至9年级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共14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各学校可分散或集中课时开设劳动教育课程。根据要求,各学校要将学生参加劳动教育情况统一纳入青岛市中小学生“十个一”评价记录手册和信息平台,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我市将加强劳动课程与各学科教学有机融合,鼓励各学校整合劳动、科学、综合实践、环境、技术等课程,做好劳动教育幼小衔接,小学侧重劳动习惯养成,初中侧重劳动技能培养,高中侧重劳动实践与创新。

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一周设为劳动实践周,每月确定一天设为劳动日。劳动实践周至少开展1次活动,至少组织1次职业体验活动,走出校园,走进各行各业,开展浸润式体验。劳动教育将纳入“家长大讲堂”内容。我市将开展家校合作,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将洗碗、洗衣、扫地、烹饪、手工、整理等日常家务劳动和生活技能的学习列出家务劳动清单,家务劳动校内纳入“有课程无课时”管理,校外由家长监督落实课时。(记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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