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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出台新政:租房家庭一年最高可提3万元

2018-6-5 14:20| 发布者:编辑-Ala| 查看:1831| 评论:0|来自: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摘要:26岁的王扬来自烟台,一年前,他来到青岛工作,在市南区田家花园小区跟同事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王杨告诉记者,别看一个月房租不到 ...

26岁的王扬来自烟台,一年前,他来到青岛工作,在市南区田家花园小区跟同事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王杨告诉记者,别看一个月房租不到1000块钱,对刚参加工作的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其实,王扬不知道的是,在青岛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付房租的。而且从今年的5月7号开始,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原来的每年6000元调整为每年8400元。

温国强是市北区一家公司的公积金经办人,他告诉记者,这几年来,岛城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手续越来越简便。

也就是说,在青岛市租房的职工,只要提供本市无房证明原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这两年来,北京租房入学、南京租购并举、上海土地“只租不售”、广州租购同权。。。全国各地的租房新政频出。在诸多利好政策之下,租房会成为一大趋势吗?未来,您会选择买房还是租房呢?

最近,青岛出台的公积金政策,不仅规定,租赁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了规范。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不得拒绝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此外,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机制,对经查实存在阻止或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市民可通过12329客服热线投诉反映开发商拒贷限贷行为。

专家表示,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政府为了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提供的一种政策性融资渠道,政府出台的保护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权益的政策,可以视为国家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为的延续,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举措之一。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止目前,市住房管理中心已约谈6家开发商并下达整改通知,已有108个新开楼盘项目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下一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约谈后未及时整改的开发商将联合国土、建委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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