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鉴于上游原水价格上涨,依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发改局、城管局、财政局共同制定的《青岛市黄岛区城市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2017年11月28日,新区发改局、城管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17〕170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进行微调。 依据《关于调整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通知》精神,青岛西海岸新区现行居民用水第一阶梯综合水价由3.35元/m?上调至3.5元/m?;第二阶梯综合水价由4.35元/m?上调至4.65元/m?;第三阶梯综合水价由7.25元/m?上调至8.00元/m?;对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综合水价3.70元/m?收取。而水务公司尚未抄表到户无法实行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综合水价3.7元/m?。 此外,为保障困难群体不因原水价格上调而影响生活质量,对区内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用水补贴标准由每户每年126元,调整为每户每年136.8元,按月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