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三个注重”力促社会和谐
为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增强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工作的认同感,黄岛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坚持依法、公正、及时、便捷,在工作中做到“三个注重”,切实提高当事人的满意率。 一是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劳动争议。黄岛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创新联动合作调解机制,将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采取案前调解、案中调解、裁前、裁后调解等多种调解措施,力争通过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二是注重裁后答疑。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作出裁决后,承办仲裁员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裁决的理由、及时给予明确的答疑,并密切关注对劳动仲裁的网评内容,对当事人的留言及时予以回复。 三是注重回访当事人。建立回访当事人长效机制,在回访中,发现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意见的,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听取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工作的意见,对当事人反映的劳动仲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切实改进劳动仲裁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