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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改革主题讲座进校园

2022-12-15 04:16| 发布者:编辑-Ala| 查看:2134| 评论:0

摘要:为了响应国家对青年学生树立正确婚恋观的号召,12月9日14:30,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主办,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工作教研室承办的婚俗改革进校园主题讲座活动正式开始,会议由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刘世颖主持 ...

为了响应国家对青年学生树立正确婚恋观的号召,12月9日14:30,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主办,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工作教研室承办的婚俗改革进校园主题讲座活动正式开始,会议由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刘世颖主持,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姚娟娟律师主讲,1000余名青理学子参与此次讲座。

依据前期社会工作专业同学对青岛理工大学婚恋观调查问卷分析显示,当前大学生更加渴望高质量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生活,更加注重个人感受和实际情况,个人的自主性、自决性增强,与传统观念相比有明显变化。为推进西海岸新区婚俗改革,帮助大学生建立正确的婚恋观,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与青岛理工大学联合发起,邀请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娟娟,以《民法典视角下的婚姻家庭》为题,开展本次婚恋教育讲座。

姚律师首先从《民法典》的颁布、修订内容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其中相关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识,阐明了《民法典》对于婚姻家庭产生的重大影响,并列举“分手自杀案”、“葵花药业前董事长杀妻一案”的法律案例,展现了错误的婚恋观和不幸的婚姻带来的严重后果。

随后,姚律师从《民法典》的视角出发,提出当代社会婚姻家庭中的部分亮点问题。《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良家风,年轻人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夫妻应互相忠诚,家庭成员之间应做到相互帮助,文明和睦;《民法典》中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广大年轻人应该重视婚姻,不应把离婚当作儿戏;此外,姚律师引用实际案例,讲解《民法典》中新增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债务“共债共签”,规范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共同财产、和婚前婚后财产的认定标准,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

会议期间,青岛理工大学同学留言提问:“未婚同居当事人签订的忠诚协议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姚律师结合ppt内容进行答疑:“忠诚协议一般适用于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婚同居可能没有法律意义。”此外,姚律师还结合《民法典》和日常工作经验等为同学们留言的其他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最后,主持人刘世颖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提到了婚姻家庭教育对青年学子的重要性,做好知识储备应对未来婚姻家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醒同学们未来要牢记法律法规,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座结合大学生对婚恋知识的需求,从婚姻财产问题、婚姻相关法律、婚姻中自身权益的保障等方面作为切入点,依据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学生进行积极正面的价值观引导。本次活动是西海岸新区民政局推动婚俗改革的有力举措,既助力了青岛理工大学学子对于婚姻法、财产保障等问题的深入了解,也为全面推动西海岸新区婚俗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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