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黄岛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对胶州湾隧道收费的意见和建议,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8月1日零时起进一步调整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 具体方案为:一类客车(7座及7座以下客车)通行费标准由15元/车次调整为10元/车次。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载装置(ETC),通行费为8元/车次;出租车通行隧道通行费标准按一类客车执行;其他车型通行费标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此次进一步调整胶州湾隧道通行费收费方式,是青岛市委、市政府支持黄岛区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通过隧道往返东西城区的出行成本,加强人员往来,进一步增加黄岛区的吸引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整体经济的发展,对东、西两岸居住、旅游等新格局的加快形成也会发挥积极作用。 促进西海岸发展 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调整收费 胶州湾隧道作为连接东岸、西岸城区的重要通道,对青岛市实施全域统筹战略具有极大的辐射带动作用,尤其是国务院批复设立青西新区后,胶州湾隧道对加快青西新区建设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等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进一步调整隧道通行费收费方式的建议方案,经青岛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隧道通行费收费方式作进一步调整。此次进一步调整胶州湾隧道通行费收费方式,是市委、市政府支持青西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 隧道收费具体的调整方案 小车10元 ETC卡8元 此次隧道收费方式调整的具体方案为:一类客车(7座及7座以下客车)通行费标准为10元/车次,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载装置(ETC),通行费为8元/车次; 出租车通行隧道通行费标准按一类客车执行; 其他车型通行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此次收费方式调整政策自2015年8月1日零时起执行。 ![]() 收费方式调整将带来多方面影响 肯定会拉动黄岛发展 可能引起拥堵 应急预案已完善 从有利的方面看。在前两次对隧道通行费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此次对收费方式进行进一步调整,有利于降低通过隧道往返东西城区的出行成本,加强人员往来,加快黄岛区房屋去库存化,具有较强的外部经济性。隧道收费方式的调整,将会进一步增加新区的吸引力,拉动黄岛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整体经济的加速发展,对东、西两岸居住、旅游等新格局的加快形成也会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不利的方面看。收费方式调整后,预计隧道车流量将出现一定幅度增长,势必进一步加剧隧道两端出口尤其是东岸城区的交通拥堵等问题。另外,由于此次隧道收费方式的调整,导致车流量的快速增加,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如车流辆达到饱和或在隧道内发生事故,由于隧道内环境的特殊性,极易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对于胶州湾隧道收费方式调整后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重点加强车辆疏导、调流等工作,完善东岸城区路网建设,缓解因收费方式调整导致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同时,加大对隧道通行车辆管控力度,严禁货车通行隧道,并通过采取流量监测、高峰时段交通管制、完善应急预案等措施,保障隧道安全。 隧道通行费30元调整到10元 减收部分20元青岛市为市民买单 胶州湾隧道作为青岛市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经国家发改委批准,青岛国信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营期为25年。2011年,在履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法定程序,最终确定胶州湾隧道的通行费标准为一类客车30元/车次。 青岛市委、市政府为回应社会各界对隧道通行费的关注,经研究,对一类客车通行费标准进行调整,车主通行隧道缴纳的费用先后由30元/车次调整为20元/车次、15元/车次、10元/车次。需要说明的是,因历次通行费调整对企业造成的减收部分,全部由财政据实予以补贴,所有的补贴测算都是以当初制定的30元/车次的一类客车隧道通行费标准为基础,也即隧道一类客车通行费标准一直没有发生变化,而是收费方式发生了变化。 出租车隧道通行费10元 不再分载客和空驶 出租车通行隧道按照一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即10元/车次,不再分载客和空驶。根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车费。途经收费路桥(含渡口、隧道)的,由乘客支付过路、过桥费用。另外,胶州湾隧道全长7.8公里,根据现行运价政策,载客行驶超过6公里的,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加收50%、150%、175%不等的空驶费。在出租车载客通行隧道乘客所付的车费中,既包含隧道通行费又包含空驶费。隧道收费方式经过三次调整,在目前收费方式下,政府财政对空驶出租车隧道通行费补贴已达到20元/车次。本着公平、合理负担的原则,此次对出租车空载通行隧道不再单独制定相关收费优惠政策。 ![]() 胶州湾隧道完全免费通行可能导致拥堵 希望市民理解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工作意见,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投资,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坚持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经营,制定完善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策保障体系,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胶州湾隧道是青岛市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典范工程。在建设之初,为满足隧道建设和运营资金需要,国信集团采取了发行企业债和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胶州湾海底隧道是发行企业债过程中信用评级的重要资产条件。按照银行和债权人提出的条件,对外融资采用了胶州湾海底隧道收费权质押方式,根据相关发债和融资要求,重大资产变化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隧道收费标准制定以来,虽然经历了三次收费方式调整,但是其收费标准一直未变。如果对胶州湾隧道实行免费通行,将会对企业信誉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投资者预期,不利于我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另一方面,目前胶州湾隧道两端尤其是东岸城区端交通承载能力有限,仍需通过价格杠杆调节车流量,以避免出现因免费后交通无法承受的情况。据了解,胶宁高架路设计通行能力为5544标准车/小时,目前,高峰时段已达1万多辆,接近设计通行能力的2倍。当前,如果市区交通状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通行隧道车辆越多,交通拥堵状况就会越严重,届时不但达不到便捷通行的目的,反而可能降低市民的出行质量。从环保、低碳、绿色出行的角度看,应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保基本”要求,目前我市已先后开通了8条隧道公交线路,并建立了较完备的隧道公交换乘体系,公交和交运两家公司共投运公交车220辆,日均通行1700辆次,日均运送乘客达8万余人次,约占日通行量的80%,对隧道公交免收车辆通行费,2元/人次的低票价政策体现了隧道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已经满足了市民的出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