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程度,根据国家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黄岛区食药监局梳理完善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制发了《市场(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手册》,指导市场主办方“建章立制”,促进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制度手册》主要明确了八项制度:一是市场(商场)六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准入管理、质量检测等各项基础制度,供市场商场主办方对照完善,规范上墙。二是明确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制度,要求市场主办方与入场经营业户须逐户签订,对双方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三是明确流通环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了参考范本,指导各市场商场学习并建立完善。四是明确了市场(商场)定期检查制度,规定了市场(商场)主办方定期检查的频次、范围、职责、检查记录等工作规范。五是明确了市场(商场)主办方报告制度,要求市场主办方针对快检不合格、业户违法违规、明显食品安全隐患、投诉举报集中问题等及时报告辖区食药所,并填写《黄岛区市场(商场)有关事项报告表》备存,加强市场与食药部门的沟通联动。六是明确市场(商场)监督性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重点针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的时限、各方责任进行梳理,让监管人员、市场管理人员明确处理方式及处理时限。七是明确黄岛区食用农产品市场(商场)主办方保证金管理协议制度,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商场)主办方保证金管理协议》,创新性地对各种违约、违规行为明确了质量保证金扣除金额,并对扣除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定。八是明确市场(商场)主办方快速检测制度,对各市场、商场主办方的检测工作责任以制度的形式统一进行规范,全面提升全区快检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通过引导推进农贸市场“建章立制”行动,进一步促进辖区基层监管人员和市场管理人员明确在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中应尽的责任义务,将相关工作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化、具体化,较好地提升了我区食用农产品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推动监管工作开展地更加有序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