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创新服务保障举措,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妥善办理危害企业经营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21件。 据悉,区检察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排查防范四类风险”,加大对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力度,参与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此外,依法打击危害新产业新业态的违法犯罪,着力维护新产业安全和投融资安全,服务保障分享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着力加强对违法占地或建设、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区检察院落实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等司法政策,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深入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活动,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加快涉企案件诉讼进程;坚决打击侵犯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加大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职工工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促进和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记者了解到,区检察院通过督促起诉、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偷排偷放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非法采矿等破坏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环保执法专项检察,推动“补植复绿”。同时,区检察院加强对环境污染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职能;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区检察院还注重创新检察服务机制,深入摸排新旧动能转换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防范,查找企业破产重组、职工分流安置、企业债务处理、债转股等环节可能影响稳定的风险点,提前评估妥善化解;认真研究新旧动能转换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针对性强的法律咨询,结合办案针对存在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为地方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有关部门加强服务管理提供参考;丰富“五进两服务”和“三送”等活动内涵,强化“检企共建”,认真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滕以庆 迟东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