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年近古稀的李老汉左手拿着一张现金支票,右手紧握着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调解中心金牌调解员庄怀普的手,老泪纵横:“谢谢新区人民调解中心,到你们这里来调解,总感觉有一股暖流在。” 2006年,李老汉与某大学签订了一份《微机室租赁使用合同》。该合同约定:校方提供机房,李老汉提供教学用电脑及多媒体教学软件;租期为四年。直到2016年的10年间,合同双方的合作一直风平浪静。 今年7月,校方找到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调解中心,请求给予调解,帮助解决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调查调解员得知:自2009年至2016年,双方相继续签了8份合同;至2017年7月,第9份合同期限届满;9份合同全都合法有效,且都全面履行。 校方代理人表示,最后这这份合同的终止时限是今年7月15号。考虑到学校管理和安全问题,学校于2017年7月6号向承租方送达了一份《关于合同到期收回租赁房屋的通知》。“承租方选择终止合同。但是承租方以今年年初更新了部分设备为由,要学校给予5万元的经济赔偿。” 李老汉表示,为了更好地履行合同,今年年初投入20多万元更新了部分设备。本想继续经营好微机室。现在学校说要终止合同,不续签了,自己要赔偿也是应该的。 经过两轮调查,合同双方争议的焦点浮出水面:经济赔偿及其数额。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围绕该不该赔偿和赔偿数额问题唇枪舌剑。听了双方的争辩,调解员决定兵分两路,实施“背靠背”调解法。 调解中,看见双方当事人在逐步向调解员的调解意图靠拢,调解员适时探询了当事人对于补偿的心理价位。 几度循循善诱,终使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盖上了公章,按下了手印:合同如期终止,不再续签;校方当场以支票方式支付机房承租方设备搬迁补偿金16000元。双方当事人与调解员的手,不约而同地握在了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