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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立案、诉状自助生成……山东法院网上立案“有点潮”

2018-5-31 10:13| 发布者:编辑-洋洋| 查看:1387| 评论:0|来自: 新锐大众

摘要:5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东法院在原有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已经完成对“网上立案”功能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微信立案”平台。自6月1日起,以下功能能够上线运行 ...

5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东法院在原有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已经完成对“网上立案”功能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微信立案”平台。自6月1日起,以下功能能够上线运行:

1.网上诉讼部分功能。民事一审网上立案,微信公众号民事一审网上立案,诉状自助生成,网上预收诉讼费,网上诉讼费“缓减免”申请,诉讼费自助计算等业务。

2.电子诉讼审核工作台。法官查看并审核互联网上提交的立案信息及关联信息,通过审核的案件转入审判系统。

3.身份认证功能。与全国律师律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

4.诉讼服务终端。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进行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等。

5.诉讼材料流转柜。当事人、律师等可以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系统向法官等有关人员发送信息。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尚洪立介绍,下一步,山东法院将加快实现内网外网、网上网下资源的有效整合,除庭审等必须到庭的事项外,律师和当事人能够在网上完成的诉讼行为尽可能在网上进行,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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