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其中成年居民按一档标准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不设大病救助起付线,一个年度内最高救助10万元。三是依托社会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实现医疗保险、民政救助一站式结算,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通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直接给予医疗救助,今年一季度共发放民政医疗救助款317万元。四是开展服务下沉,精准扶贫工作,对全区贫困人口进行摸底,对符合门诊大病病种的贫困人口,进村入户为其办理门诊大病证,切实提高精准扶贫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