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应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以企业为建设主力军,注重引入企业作为特色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并强调严控房地产化倾向,防范“假小镇真地产”项目。 《意见》为特色小镇建设规定了五条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创新探索,防止“新瓶装旧酒”;坚持因地制宜,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不搞政绩考核;坚持产业建镇,防止千镇一面和房地产化;坚持以人为本,防止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孔海丽) 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是拥有几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特色产业鲜明的行政建制镇。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积累了一些经验,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存在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现就规范推进各地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土 资 源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