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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黄岛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淘汰营运黄标车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2015-10-14 00:00| 发布者:编辑-大雪雪| 查看:786| 评论:0|来自: 区交通运输局

摘要: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98号)、省政府7月29日专题会议纪要(【2014】42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 ...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98号)、省政府729专题会议纪要(【201442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运维驾函【201418号)及青岛市政府《淘汰治理黄标车和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员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区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凡达到淘汰标准的营运黄标车(尾气排放达不到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Ⅲ”标准的柴油车),应办理报废或黄改绿手续,不再给予道路运输年度审验。凡营运黄标车必须于2015630前全部退出营运市场。黄岛区交通运输管理处现对我区部分剩余达到淘汰标准的营运黄标车予公示,凡对公示有异议的业户,可在公示期内到黄岛区交通运输管理处(江山北路9)咨询,说明情况或办理黄标车注销等手续。公示结束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将被注销《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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