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君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经山东省交通厅专家组验收,青岛君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申请材料齐全,场地合格,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的一级驾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准许青岛君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依法从事小型汽车C1、C2车型驾驶员培训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