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29期)2016年第5期
【党建风采】 ? 落实兜底责任 给力精准扶贫 (办公室) ?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六举措”推进大讨论活动取实效 (办公室) ?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办公室) 【动态新闻】 ?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四项措施,助推和谐劳动综合实验区建设 (办公室) ? 劳动监察开启“网眼”,对执法权实施有效监管 (监督审理室)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挑战 (监督审理室) ?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理顺举报、投诉案件立案工作 (立案室) ? 黄岛区劳动监察一中队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一中队) ?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 (二中队) ? “抓大促小”打造和谐劳动关系 (二中队) ? 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设文明网格 (四中队) ? 三强化 树立新形象 (五中队) ? 开展《两学一做》 进行学习总结 (五中队) ? 优化调查程序 杜绝虚假材料 (六中队) ?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努力抓规范,提高队伍自身工作质量 (九中队) 【案情专报】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三中队) ? 贪便宜避义务 回头还得缴社保 (五中队) ?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快速处置职工讨薪事件 (九中队) 【心得交流】 ? 劳动监察的那点事 (一中队) ? 如何理解李总理在人社部召开的现场会 (一中队)
【党建风采】 落实兜底责任 给力精准扶贫 ----记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精准扶贫记录 日前,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带队一行七人来到黄岛区琅琊镇城东村、城西村进行精准扶贫。在村党支部书记引领下,先后来到贫困户家中,每到一户都详细询问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鼓励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脱贫致富能力上下功夫,上下形成合力,早日改善生活条件,尽快走上致富之路。 此次,开展干部联户工作,落实党群连心制度,真正实现了每名机关干部联系一户,每户都有干部联系,落实了“一户一牌、一户一卡、一户一册、一户一方案”的工作方法,将党的温暖带到每名贫困户中去。 (编辑人:赵庆利)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 “六举措”推进大讨论活动取实效 劳动监察大队结合“两学一做”,将日常执法与大讨论相融合,制定“六举措”,实现“双促进”,取得实效。一是强化“两网化”基础建设。建立辖26个镇、街“三级监管”全覆盖布局,以“四支队伍”落实“四级责任”,形成“全动态、无缝隙”监管体系。二是完善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开发“黄岛区劳动监察执法平台”,建立“两网化、三分离”办案模式,打造文书、标准、流程“十统一”,实现高效、公正、规范执法。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33件,按期结案率100%。三是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处置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专报》,实施“三级预警”,信息动态逐级上报。2016年上报《情况专报》10期,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49起。四是加大书面审查和专项执法力度。建立书面审查“分类审查、逐户排查、过滤筛查”及“邮寄送达”新机制,被青岛市进行推广,2016年已年审企业5449户;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取缔“黑中介”27户,追欠工资752万元。五是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建立“每日一题、每月一训”长效培训机制,按月出刋《信息简讯》,2016年出刊5期;开展案卷评比、案件分析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活动,解决执法难点和疑点,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六是打造作风过硬执法队伍。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建立《执法内部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错案责任追究》等30余项制度,推行权利“阳光运行”和“监察执法与服务信息”反馈制度,打造一支作风纪律严明、廉洁高效执法队伍,保障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编辑人:薛旭燕 审核人:李明伟)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 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近日,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结合黄岛区人社局“两学一做”文件精神,掀起了“学党中央精神、提业务素质,做合格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因地制宜,实行“点面结合”学习模式。为解决学习的地域问题,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经研究决定,采取支部“领头学”,党小组“分散学”的“点面结合”学习模式,严格落实“手抄党章100天”活动,并适时开展学习大讨论。 二是学以致用,使每位党员“心中有戒”。每个党小组在通过对党章党规进行逐条逐句的认真学习同时,与“权力执行”相结合,让每名党员都能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心中有戒,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重要规范,不断增强行为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的先锋模范。 三是开展服务下基层活动,争做“合格党员”。学习最终的目的是融入实践中,对此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在要求全体党员做好“两学”的同时,强调以学习推动工作,全面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每位党员在以“十百千”开展服务对象活动的基础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了“服务下基层,争做合格党员”活动,涉及服务内容为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共开展法律服务活动21次,受到了企业和劳动者的一致好评。 (编辑人:薛旭燕 审核人:李明伟) 【动态新闻】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 四项措施,助推和谐劳动综合实验区建设 自“两区”合并以来,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为中心,牢牢抓住机构合并契机,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为西海岸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保驾护航。 一是找准执法工作切入点,谋篇定位。建立覆盖全区“26个网格区、46个网格段”的“两网化”全覆盖监管布局,以四支队伍落实四级监管责任,企业监管率达100%;创建“三分离”与“两网化”相结合办案模式,按照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办案标准、统一办案流程等“十统一”的思路,研究开发了“黄岛区劳动监察执法办案平台”,实现了“远程”办案和“实时”审理,并对办案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记录,真正实现公正、透明、高效执法。 二是优化执法措施,加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力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属地管理,实施“三级预警”;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分管领导全部参与一线处置,将事件涉及问题联合劳动关系科,仲裁、社保、就业等部门 “一揽子”解决,杜绝后患。建立《情况专报》制度,信息动态逐级上报。2015年至今,共上报《情况专报》14期;对46户隐患单位实施“三级预警”;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76起;移交公安机关4起,有力的震慑了劳动领域违法行为,保障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执法责任,切实有效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在全市创新建立“分类审查、逐户排查、过滤筛查”及“邮寄送达”年审新机制,被青岛市在全市进行推广;建立办案“快立、快办、快结”与案件回访、集体研究、集体约谈相融合等机制,强化预防与惩治并重,有效实现将隐患化解在基层;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席会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惩处“恶意欠薪”震慑力。每年联合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打击非法用工等4项专项执法,全区“大维权”格局已基本成型。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打造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先后建立《劳动监察执法内部监督》《案件回访》《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30余项管理制度汇编;建立每日一题、案例分析、业务培训、案卷评比等多项长效机制,每月出刋一期《信息简报》,共出刊28期,信息宣传工作位居全市劳动监察系统第一名。同时,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内部成立了7个“党小组”,定期开展“双促”活动,定期组织“青橡树”志愿者“下社区、入企业”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打造具有新区特色的劳动监察文化。 (编辑人:薛旭燕 审核人:李明伟) 劳动监察开启“网眼”,对执法权实施有效监管 为提高劳动维权办案质量,做到应查尽查,同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实行“立案、办案、审案” 三分离的办案机制,启用网上执法系统,所有立案案件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存档”,实现案件查询“GPS定位”,随时审核、监督案件办理情况,对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管。 一是案件办理网上运行,实施即时审核。劳动监察大队按照三分离的办案机制设“立案室、九个办案中队和监督审理室”三大功能机构,由立案室统一受理案件,所有立案案件全部录入办案系统,严把入口关;立案后流转到办案中队,办案中队需将调查材料扫描后上传到办案系统;监督审理室从网上对相关调查情况进行适时审核,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实行先审核,再报批。 二是建立数据收集系统,实行执法预警。各中队在日常办案、巡视检查过程中将相关情况录入执法系统,该系统会自动生成案件台帐和各类数据统计表,并根据案件办理进度适时更新,建立动态监管数据库,该系统设检测预警系统,对发生多次投诉案件的企业、同一类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企业、行业性违法高发的企业等提示风险防控,根据提示信息,监察大队及时进行跟踪监管,及早做好防控工作。 三是建立长期保存的电子档案库,实现执法留痕。案件办结后,整个执法过程在执法系统会生成一个完整的电子档案,详细记录执法的时间、收集的证据及处理措施等,极大方便了案件查询,同时便于档案的长期保存,有效激发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必须依法依规,经得起审查和检验。 (编辑人:徐德秀 审核人:李明伟)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挑战 自进入2016年度以来,黄岛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收到的举报、投诉、信访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反映工资及保险问题尤为突出,分析造成以上结果的原因有几方面: 第一,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部分企业订单减少或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整体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职工投诉、信访数量增加; 第二,重复信访案件仍占有较大比重。主要是因为:一是当事人投诉后要求尽快办结多次拨打市(区)长公开电话进行催促;二是同一当事人通过不同渠道(政务热线、政府信箱等)进行反映同一问题;三是当事人在建筑工地或者跟着个人干活,通过拨打市(区)长公开电话讨要工资; 第三,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渠道畅通,很多市区长公开热线信访转办件,经我局监察人员协调后,单位予以解决。大大提高了通过书面投诉渠道的效率; 第四,春节期间,职工讨要工资等情况猛增,所以春节前信访案件增长幅度较大; 第五,两区合并后,无论是投诉举报案件数还是信访案件数都有所增加。 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对于属于劳动监察职责范围的信访转办事项,责任中队要认真调查,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同时做好舆情监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对于不属于劳动监察管辖范围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提高首次答复一次性办结率,避免造成重复信访。 (编辑人:殷倩倩 审核人:徐德秀)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理顺举报、投诉案件立案工作 今年以来,针对两个区域合并后,举报、投诉案件受理环节存在的不一致问题,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对此进行了一系列改进。 为把好举报、投诉案件入口关,正确处理职工来信、来访,首选从案件立案开始,确定专人负责立案,一个窗口录入网上办案系统,确定了举报、投诉案件立案的准确性,到目前,共立案370余起,无一错案;其次,与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职能进行了梳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受理范围,减少了来访职工来回奔波,杜绝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二是,对投诉职工书写材料困难的,将投诉登记表制定了样板,并且对职工填写投诉登记表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投诉、举报案件反映问题符合立案要求;三是,对投诉案件事项比较简单的,如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文本、时间较短期间的工资等问题,在四个工作日内进行案前协调处理,从今年运转情况看,到目前,已经成功协调来访案件50余起,占目前已经立案案件的百分之十三,既快速为职工解决了难题,又节约了行政成本;四是,狠抓了接待环节服务质量,当面接访解释问题语言表达准确,使用文明用语,对来电咨询职工设立了录音电话,对每一个职工来电咨询解答进行录音,确保解释不出错,出错有追究,今年以来,共接待职工来电、来访1000余次,未出现误导、错误解释及被来访、来电职工投诉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劳动监察第一环节窗口形象。 (编辑人:姜志芳 审核人:李明伟) 黄岛区劳动监察一中队 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一来,黄岛区劳动监察一中队按照大队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在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并做好相关学习笔记、会议纪要,在思想与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学习的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问题,积极讨论,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 同时黄岛区劳动监察一中队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积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提供送法上门,电话咨询等服务,提高企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使企业更好的做到遵法守法,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纠纷,为创建劳动用工和谐园区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人:赵硕 审核人:臧凤鸣)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 为规范和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根据大队统一部署,黄岛区劳动监察二中队于近期在辛安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重点,以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为重要目标, 清理整顿的对象包括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清理整顿,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减少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截止目前,取缔非法职介活动12件,责令退赔劳动者押金10000余元。 (编辑人:李兆旺 审核人:薛旭燕) “抓大促小”打造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二中队针对目前大中型企业管理相对规范、自觉守法的意识较强,小企业监管难度大、投诉率相对较高的特点,实行“抓大促小”的方式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的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建设。 “抓大”即按照以“以服务促和谐”的思路,抓好对大中型企业的“大走访”活动,以“送法上门服务、指导规范用工、了解用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四大任务为目的,帮助企业依法降低用工成本、避免支付违法成本;对建立工会的企业积极指导其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促进全区劳资两利、劳资和谐、劳资共赢的局面。今年来,按照要求黄岛区劳动监察二中队利用书面审查期间对200余家企业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160余份,涉及劳动者近3万人,征求意见建议10余条。“促小”即在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的同时,通过加强与工会、街道沟通协作,共同解决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中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小企业用工的整体规范,促进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编辑人:李兆旺 审核人:薛旭燕) 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设文明网格 《突发事件应对法》 的公布与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其标志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已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对于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我中队制定了应急方案,一是加大企业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对企业用工问题多进行法律指导,使企业能够合法、合理的用工,减少务工人员的投诉、举报。二是对企业员工多进行法律宣传,使劳动者能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三是规范应急措施在中队长的带领下建立一个高效,反应快、协调有序的应急队伍。 在今后日常工作中我中队会更加密切关注企业动态,对于不规范企业严加整改,让突发事件扼杀在摇篮里。 (编辑人:宋丹丹 审核人:孙朝晖) 三强化 树立新形象 黄岛区劳动监察五中队工作不断强化宗旨教育,转变作风,提高业务技能,规范日常行为,多措并举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新形象。 强化执法宣传,从源头规范劳动关系。在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劳动保障宣传材料,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认识,引导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和劳动者理性维权,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 强化服务能力,“一线”宣传检查“两不误”。通过开展进企业、进工地和送法规、送服务“两进两送”活动,主动送法上门,开展法制宣讲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开展用工专项检查活动中,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从劳动合同订立、工资发放、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细致的检查,对用工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 强化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组织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注重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转变执法作风,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在执法服务过程中,推行阳光执法,实施分类动态监管模式,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形象。 (编辑人:刘俊华 审核人:高鹏) 开展《两学一做》 进行学习总结 自我局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后,劳动监察五中队以听报告和交流讨论结合方式,以党小组为单位展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把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与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市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时与推动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立足本地区工作,用讲话精神进一步指导,丰富和发展工作思路。通过集中学习,该队工作人员不断增强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理论知识的主动性,增强了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增强“两学一做”责任性,依法履行好劳动监察执法、监督等职权,切实做好劳动用工监察、备案及清欠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编辑人:刘俊华 审核人:高鹏) 优化调查程序 杜绝虚假材料 今年,劳动监察大队针对黄岛隐珠街道、滨海街道两个“网格区” 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劳资纠纷案件频发的特点,采取三项措施加以应对,有力确保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针对因企业管理混乱不规范,导致劳资纠纷频发问题,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深入街道、社区,对问题及困难企业实行“一对一”法律宣传援助,并结合受案情况对受案单位实行专门法律法规培训,督导其如何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合理规范的运营企业,保障劳资关系和谐稳定,降低企业因劳资纠纷造成经济效益的缺失。 二是针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部分企业存在取证难问题,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采取进入企业现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并进入企业后先到生产车间现场调取考勤表、工资表等相关书面材料,确保掌握第一手证据。 三是针对现场调取证据材料困难的企业,劳动监察部门绘制了《单位现场调查记录表》,现场询问企业人事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将投诉职工的工作时间、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固定为书面证据,并要求企业加盖公章,被询问人签字并按手印。此种调查方法,强化了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在根源上杜绝了提拔虚假材料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未出现过任何一起企业提报虚假材料及不承认职工存在的案件。 (编辑人:刘宏业 审核人:赵钰滨)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努力抓规范, 提高队伍自身工作质量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工作中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案件过错处理追究、预警信息管理等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流程,从制度上明确工作标准,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持每日、每周、每月学习制度,在每周例会上安排监察员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讲解,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同时,加强对基层网格兼职监察员、协管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劳动保障网格管理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基层。 (编辑人:蓝毅 审核人:樊建中) 【案情专报】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 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王某2004年5月到当地一家民营服装加工厂从事服装缝纫工作,由于生产任务需要,工厂经常要求工人加班,虽然工作很辛苦,但是考虑到能够多挣一笔加班费,王某还是服从工厂的加班安排。可是几个月下来,月底结算的工资加上加班费也只有不到一千六百元左右。王某找到工厂劳资管理人员询问,劳资管理人员的答复是:“工厂发给工人的工资没有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王某又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告诉她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过调查,认定该厂在工资支付上每月支付工人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并责令其限期补发劳动者工资。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国家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200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新制定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进一步保护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是在剔除以上各项的情况下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王某所在服装加工厂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虽然在总数上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其中包含了工人的加班工资,而根据以上规定,加班工资是不应计算在内的,所以该服装加工厂违反了国家最低工资制度的规定。 (编辑人:倪天宇 审核人:李岩) 贪便宜避义务 回头还得缴社保 近期,劳动监察五中队受理了一起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案件。2015年4月10日,因投诉人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辞职。辞职后,投诉人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调查过程中,涉案单位负责人出具了职工书写的“因年纪临近退休,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同时投诉人要求单位将社会保险费以现金补贴方式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内。本案的争议是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社保补贴情形下,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以现金形式发放所谓社保补贴,违反法律规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均属无效,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履行缴费义务。 因此,劳动监察五中队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为投诉人补缴社会保险费。 (编辑人:刘俊华 审核人:高鹏) 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快速处置职工讨薪事件 2016年4月14日下午四时许,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区应急办电话: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某公司有职工因讨要工资未果而爬上工地塔吊,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该公司使用河北省某施工队搞基础建设,施工结束后,剩余二十五万余元工程款未结清,该施工队负责人多次讨要未果,情急之下爬上工地塔吊。了解了现场情况以后,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立即与现场的泊里镇董家口管委应急办、边防派出所及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并积极安抚讨薪人员的情绪。经过协调,该公司负责人保证将在三天之内筹措资金以结清未交付的工程款,2016年4月14日下午六时许,爬塔吊讨薪人员下到地面,讨薪事件得到完满的解决。 (编辑人:樊建中 审核人:李明伟) 【心得交流】 劳动监察的那点事 劳动监察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