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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审查有了实施细则

2016-5-4 00:00| 发布者:编辑-洋洋| 查看:979| 评论:0|来自: 区安监执法局

摘要:   近日,区安监执法局研究制定了《黄岛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目前该《实施细则》下发到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已经汇总整理完毕,进入研究落实阶段。《实施细则》的问世,在 ...
   近日,区安监执法局研究制定了《黄岛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目前该《实施细则》下发到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已经汇总整理完毕,进入研究落实阶段。《实施细则》的问世,在省内尚属首例。

  今年3月份,新区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区安监执法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将春节期间被取消常年经营资质的30余家烟花爆竹经营业户恢复常年经营资质。企业方面认为经过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后,30余家业户已经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而目前的烟花爆竹零售业户布点审查条件太过严格,与现实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希望区安监执法局的审查工作能够量实而行。

  据区安监执法局分管负责人介绍:“新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审查工作,此前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执行,但由于该《办法》只是指导性文件,省、市两级暂未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审查工作一直缺乏具体的执行依据,业户上报的网点布点营业资格条件相对被卡的过于严苛,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也正是这个原因,新区安监部门着手制定《实施细则》,以让审查工作更具现实操作性,减少实际布点审查工作尺度把握的难度。

  据了解,为做好《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区安监执法局多次召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逐条研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第65号令)及烟花爆竹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相关意见讨论研究并达成共识。同时,重点就烟花爆竹布点审查中暴露出的一些实际问题,致电省、市安监部门,咨询业务指导意见,研究北京、上海等城市在烟花爆竹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灵活加以运用。

  为了更好地收集意见建议,区安监执法局召集了部分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及批发企业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其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相关建议并纳入考量,并将《实施细则》下发到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目前,区安监执法局已汇总各方面反馈意见,初步形成《黄岛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将于近日研究落实,并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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