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李国颂 7月22日早上6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铁山收费站外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小轿车在过收费站时车速缓慢异常,当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脸色通红且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大口的喝着水,面对王某的异常举动,民警随即将其带到执法站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果然发现王某体内含有酒精成分,测试仪器显示为44mg/100ml,系饮酒驾车。 经了解得知,王某于21日晚和朋友在啤酒城游玩时喝了四五瓶啤酒,回家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由于第二天要到大舅哥家参加宴会,结果凌晨四点便被媳妇儿从床上喊醒,早早起床驾车前往菏泽,谁知,刚到高速口就被执勤交警查获酒其驾行为。 得知事情的原委后,执勤交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高速交警提醒:啤酒节期间,许多市民喜欢前去游玩,期间自然少不了喝酒助兴,但酒驾行为危害巨大,希望广大市民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动车。 编辑:许晨 返回半岛网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