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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9 00:00| 发布者:编辑-葱末| 查看:670| 评论:0
(2016年第一批)
按照《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的有关规定,经依法严格审查,有1名申请人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复核,现将其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现将其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5月3日,举报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二路32号房产交易大厅413室,监督电话:86988819。
附件:2016年黄岛区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复核公示表(第一批)
黄岛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
2016年4月19日
在线时间: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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