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根据青岛市军转办工作安排,我区为110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调整了退役金,3月份发放到位。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01年以来选择在我区自主择业方式安置、按规定领取退役金的军队转业干部,确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退役金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2月22日-3月4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了《退役金调整表》现场签字确认。本次调整将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待遇水平持续刚性增长,有力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发挥出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更大吸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