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区人社局按照黄岛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我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在我市和异地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经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再进行兜底保障。其中,医疗费用个人负担3万元(含3万元)以下部分按照90%的比例进行救助;3万元以上部分按照95%的比例进行救助。经过医疗兜底救助后,基本上实现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零负担”。 截至目前,区人社局共对2016年度医疗费用组织进行了三次医疗救助申报工作,共对20个镇(街道)申报的110名农村贫困人员进行了总计313119.11元的医疗救助。同时,对两个镇(街道)70名辖区农村贫困人员先期垫付的7288.2元医疗费用进行了保障落实。以上两项兜底保障合计救助后,人均负担医疗费用仅为198.12元。彻底解决了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因患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脱贫的现实问题。 (金 龙 李明奎 任 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