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领须知 一:申领范围和条件: 1、培训对象。城乡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均可到我市技工院校进行劳动预备制登记,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4年制劳动预备制培训。 2、补贴范围。劳动预备制人员按学制完成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一年内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参军入伍、升入高一级技工院校以及在本市自主创业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年度给予培训费补贴和一次性技能鉴定费补贴。其中,符合《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青财教〔2012〕43 号)和《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 号)文件规定,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 免除学费学年不予补贴培训费。 二:补贴申领时限: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毕业后12月内申领(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三:申领补贴需提报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培训基地收取学费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其他合法收费凭证4、毕业证书5、职业资格证书和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收费票据(申领鉴定补贴时提供)6、劳动合同7、营业执照或其他创业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的需提供)8、入伍通知书(参军入伍的需提供) 9、入学通知书(升入高一级技工院校的需提供)10、劳动预备人员证11、银行卡(青岛银行),填写《青岛市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培训补贴申请表》。 四:申报办理地点: 东区地址:紫金山路36号劳动保障大厅二楼72号窗口 电话: 86973897 西区地址:水灵山路59号便民服务中心一号楼12号窗口 电话:8613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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