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监管促进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7〕34号)的要求,黄岛区内工商登记的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到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东区办公地点:香江二路32号,联系电话:86889614;西区办公地点:双珠中路222号,联系电话:86168510)备案,申请材料请登陆青岛市黄岛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单位官网(http://www.hdzfbz.com/Home)“表单下载”栏下载,对逾期仍未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的,除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并纳入诚信档案,还将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附件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材料目录 附件2:青土资房字〔2017〕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监管促进全市房地产中 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