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西新区 首页 聚焦 服务公告 查看内容

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辛安所开展购物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2016-11-17 00:00| 发布者:编辑-Ala| 查看:614| 评论:0|来自: 黄岛区市场监和质量督管理局

摘要:  按照《青岛市黄岛区购物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辛安市场监督管理所今年以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开展购物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突出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大类重点商品 ...
  按照《青岛市黄岛区购物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辛安市场监督管理所今年以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开展购物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突出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大类重点商品,重点整治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城市环境形象的13种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治常态化。
  重点区域:整治的重点区域是主要的商场、超市、市场、专卖店、商业综合体等实体经营店,辐射至整个辖区。
  重点商品:主要针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开展整治,重点包括食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家居用品等。
  重点行为:1、无证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确保市场主体亮证照经营。2、不公平交易行为。重点整治商业活动中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短斤少两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等行为及商业服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假冒伪劣行为。重点整治各类市场、商场、超市中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无”等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4、虚假广告行为。重点整治利用广告等方法对消费者做虚假宣传的行为。5、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整治各大商场、超市、连锁经营商业网点及零售商业网点不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以节假日优惠促销为手段,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虚假宣传、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6、占路经营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7、强买强卖行为。重点整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敲诈勒索消费者,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8、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9、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行为。重点整治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行为。10、违规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行为。11、食品安全侵害行为。整治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禁止经营的食品和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违法行为。12、经销受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违法销售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销售受保护的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13、不依法开具发票行为
  今年以来,辛安所共组织执法力量1253人次,出动车辆510车次,检查商场、超市、市场、专卖店、商业综合体等实体经营店2128家次,检查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家居用品等重要日常消费品2354批次,未发现有无证照经营、不公平交易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喜欢

不喜欢

最新评论

图文热点

热门推荐